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不久前.我和邻居李某发生纠纷并打斗.李某的手被打折。后来在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由我赔偿李某500元。事后。李某共花去治疗费1000元。为此。李某有所反悔.认为我赔偿的500元只是实际治疗费的一半.该调解协议显失公平.不具有法律效力.并说不赔偿1000元就到法院起诉我,请问.村里的调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