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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通过对新疆妇女创业发展项目的总结与分析,了解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创业的困境,寻找解决方式,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 妇女创业 性别平等
一、调查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创业热情高涨,在创业大军中,作为弱势群体的妇女,巾帼不让须眉,掀起了妇女创业的热潮,支撑起创业领域的半边天。由于新疆特殊的历史、环境、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制约,妇女对资源、信息、技术的拥有相对男性薄弱,女性劳动多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被局限在家庭这一私人的劳动领域。特别是少数民族妇女,她们的文化程度低,不懂汉语,对外交流困难,普遍存在脱贫无技能,致富无信息,发展无资金等问题。为了帮助女性脱贫,促进妇女发展,积极为下岗、失业妇女提供就业和创业机会,营造良好的就业和创业环境,在德国EED基金会的资助下,由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引进,新疆女子职业培训学校执行了为期两年“新疆妇女创业发展项目”。项目以新疆各地州的少数民族贫困妇女和己创办微型企业的女店主为受益群体,深入发掘在新疆开展妇女创业培训的经验,并通过对她们开展创业知识培训和社会性别意识培训,赋予她们创业知识,加强她们的创业能力,唤醒妇女创业的主体意识,改变女性在两性关系中的从属和依附心理,达到促进妇女参与发展,推动性别平等,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本次调查以该项目为例,了解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创业的困境,寻找解决方式,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开展。
二、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调查对象、调查方法及调查工具
1.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300名少数民族贫困妇女,她们均为该项目的受益人。
2.调查方法
为了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了解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创业情况,通过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方法,使用发放问卷、个案访谈收集资料,进行分析。
3.调查工具
对项目受益人的调查,采取发放问卷的形式,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300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100%。随机抽样进行个案访谈50人。
(二)调查对象情况的统计与分析
根据项目受益妇女的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项目受益人培训前后的变化,项目受益人创办或就业的企业或行业,项目受益人及周围对待女性创业的态度,创业妇女的家庭地位和经济地位等方面,对新疆14个地、州(市)中的68个县市中的300名少数民族贫困妇女描述如下:
1.项目受益妇女的基本信息
2.项目受益人在培训前后的变化
参加创业项目培训受益者中,177名原没有企业的妇女参加培训后,其中35%实现了成功创业,48%得到了就业;123名有创业经历的妇女参加培训后,其中52.8%实现了企业规模的扩大。项目受益者中微小企业店主或曾有过创业经历的学员,在参训后获得的收益更为明显,她们扩大或改善企业的人数占到了总受益人数的34%。
3.项目受益人创办或就业的企业或行业
培训前后成功创业和企业得到扩大或改善者中服装裁剪、民族刺绣、民族糕点、地毯编织、美容美发、手工艺品等行业占了89.1%,这些行业均以女性为主要员工,为当地更多的贫困妇女提供了就业岗位。
4.项目受益人及周围对待女性创业的态度
95%的项目受益人对在培训中学到的知识和在实际创业/改善或扩大企业中获得的经验非常愿意和愿意告诉认识的妇女,一些基层妇联也已经牵头组织了面向妇女的成功创业者讲座,这在一定程度起到了带动妇女的创业和就业,使更多的妇女共同参与到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而一些创业者取得成功,也成为其周围妇女学习的典范。
5.创业妇女的家庭地位和经济地位
在项目受益者中,无论是已婚妇女还是未婚妇女,她们在创业/改善或扩大企业前,91.3%家庭事务基本上全部都由父亲或丈夫掌握决定权,妇女很少有发言的权利,更没有独立的决定权;当她们通过创业/改善或扩大企业,增加了家庭经济收入后,52.6%都在不同程度上获得了对家庭事务的发言权。
三、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创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尽管目前妇女创业的环境越来越好,但通过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我们发现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创业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匮乏制约妇女创业。在调查中发现,妇女创业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资金问题。
2.信息不畅阻碍妇女创业。信息的闭塞是许多妇女创业中面临的又一困难。
3.传统思想限制妇女创业。受“男主外,女主内”传统观念的影响,妇女认为在家操持家务、照顾子女是女人的本分。[1]
(二)出现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少数民族创业妇女的整体素质不高
从项目受益人的基本信息中显示,少数民族创业妇女的文化程度以初高中为主,占到总数的84%以上,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总数的13%,还有个别是小学文化程度。而且这些少数民族妇女的双语沟通能力较差,能够熟练使用汉语言沟通和交流的不足20%。由于这些妇女受教育的程度相对男性较低,又不具备熟练使用维汉双语进行沟通和交流的能力,她们对社会变化的适应能力较差,洞悉新生事物的敏锐度较弱,在很多行业和领域缺乏竞争力和创造力。同时,她们缺乏市场营销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常识,对市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也有所欠缺,因此难免造成盲目投资创业失败。
2.妇女获得创业就业培训的机会较少
新疆属于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地区,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在农牧区男性一般只承担重体力活动,轻体力活、家务全部由妇女从事,男性在家族中居于主导地位,掌握着家庭中的经济权、决策权。妇女在文化教育和经济上的脆弱性较为突出,她们在自我发展意识、能力和获得与男性平等的发展的机会上处于弱势地位。女性对资源、信息、技术、培训的拥有相对于男性更为薄弱,女性的劳动多被传统的观念局限在家庭这一私人的劳动领域,特别是少数民族妇女,她们文化程度较低,完全依赖丈夫生存,不懂汉语,对外交流困难,普遍存在脱贫无技能,致富无信息,发展无资金等严重的困难。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方面,也很少有针对女性的政策和资金倾斜。
3.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力度较弱
社会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还不够,事实上的男女平等与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尚有差距。社会上轻视或歧视妇女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在帮助少数民族妇女发展的工作中欠缺性别视角,使决策者在为妇女提供发展机会时,并未或者较少具备社会性别的意识,这使两性只是获得了公平的机会,并未因为妇女的弱势而给予更多的发展机会,影响了妇女的创业就业,影响了社会性别平等的实现。[1]
4.现有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
中央和省、市虽然相继出台了有关小额贷款政策,但条件苛刻、程序复杂、手续繁杂,具体操作措施不到位。建议有关部门放宽条件、简化程序,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四、妇女创业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妇女就业创业是一项很重要的工程,对我国的经济建设起到很大的作用。积极争取政府投资项目吸纳更多的妇女就业创业,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关键环节。各级党委政府要从维护妇女权益、推动妇女发展、实现事实上的男女平等出发,在制定政策、整合资源、搭建平台、提供服务上进一步向妇女倾斜,全面推进妇女就业创业工作。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妇女创业就业的良好氛围
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女性对于自我创业没有信心。要想引导女性自我创业,破除妇女创业的思想障碍,首先要培养出有信心的创业型人才,充分认识女性创业的重要性和对我区经济建设的积极意义。从领导到群众,从部门到单位,从社会到家庭,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女性创业,个个支持女性创业,激发妇女创业热情,激励妇女自主创业、勇创大业。
妇女创业除了需要妇女自身解放思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外,还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创业精神,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引导妇女因地制宜,创办适应当地市场需要的企业;采取多种措施,扶持现有的创业妇女做大做强,并发挥她们的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的妇女实现就业和自主创业。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妇女创业就业能力
妇女接受教育是实现性别平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争取平等教育是妇女的权利,[2]妇联组织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加强对妇女的教育培训。一是要争取党委政府加大对妇女创业培训的工作力度,为妇女创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二是要协调凝聚社会力量和资源服务妇女创业培训,依托教育、劳动、扶贫、计生等部门的教育培训阵地,以及社会和民间的办学机构,不断催生出一批妇女创业就业培训基地;三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培训,充分发挥新疆妇女创业培训基地的作用,划拨一定的培训经费,大力开展创业培训。[3]
建议今后无论是妇联组织还是劳动部门,都应开办妇女创业培训班,加大对妇女特别是少数民族妇女的创业培训力度,将妇女创业就业培训纳入免费培训计划,针对有创业愿望并准备或已经创办微小企业的妇女进行培训,加大对妇女创业带头人的培养,鼓励支持妇女选择一些投资小、风险低、回报快,群众生活需要的商贸服务业、生活服务业、家政服务业等创业项目。
(三)加强资金扶持,解决妇女创业就业瓶颈
为帮助妇女从根本上解决普遍反映的贷款难、资金难等现实问题,建议:
1.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担保体系,推动中小商业银行更加积极地为妇女创办的微小企业贷款。建议各级政府建立由妇联干部担保的农村女性创业小额贷款基金,打破创业女性的资金瓶颈,以扶持女性企业滚动发展。
2.在自治区建立的创业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中,能够拿出一定资金作为妇女创业基金,建立妇女创业项目库,对妇女自主创业和特色产业项目给予大力扶持,如家政服务业、民族手工艺制作、加工业、家庭民族旅游业等。
3.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帮助妇女创业。建议政府出台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妇女创业领域的政策。各级妇女组织自身也要拓宽筹资渠道,积极争取援助项目,引入资金和先进管理理念来帮助妇女创业。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妇女创业就业环境
让社会性别意识进入决策主流,利用多种渠道、面对不同层面、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把这一基本国策贯穿于妇女就业创业工作的全过程,推动社会性别主流化。[2]不断研究解决妇女创业就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制定有利于妇女平等创业和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女性创业提供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更加平等的市场环境,激励广大妇女创新业、创大业。
各级妇联要发挥良好作用,积极协助政府履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职责,大力实施“巾帼建功”活动和“妇女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发挥在帮助女性创业中的积极作用,竭诚为女性自主创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广大妇女提供政策、融资、信息等服务,真心实意为妇女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参考文献】
[1]刘伯红. 社会性别主流化读本. 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2009.
[2]蒋永萍. 世纪之交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 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2008.
[3]柏志英. 以科学发展观引领妇女教育培训工作的实践与思考,2007.
【关键词】 妇女创业 性别平等
一、调查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创业热情高涨,在创业大军中,作为弱势群体的妇女,巾帼不让须眉,掀起了妇女创业的热潮,支撑起创业领域的半边天。由于新疆特殊的历史、环境、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制约,妇女对资源、信息、技术的拥有相对男性薄弱,女性劳动多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被局限在家庭这一私人的劳动领域。特别是少数民族妇女,她们的文化程度低,不懂汉语,对外交流困难,普遍存在脱贫无技能,致富无信息,发展无资金等问题。为了帮助女性脱贫,促进妇女发展,积极为下岗、失业妇女提供就业和创业机会,营造良好的就业和创业环境,在德国EED基金会的资助下,由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引进,新疆女子职业培训学校执行了为期两年“新疆妇女创业发展项目”。项目以新疆各地州的少数民族贫困妇女和己创办微型企业的女店主为受益群体,深入发掘在新疆开展妇女创业培训的经验,并通过对她们开展创业知识培训和社会性别意识培训,赋予她们创业知识,加强她们的创业能力,唤醒妇女创业的主体意识,改变女性在两性关系中的从属和依附心理,达到促进妇女参与发展,推动性别平等,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本次调查以该项目为例,了解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创业的困境,寻找解决方式,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开展。
二、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调查对象、调查方法及调查工具
1.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300名少数民族贫困妇女,她们均为该项目的受益人。
2.调查方法
为了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了解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创业情况,通过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方法,使用发放问卷、个案访谈收集资料,进行分析。
3.调查工具
对项目受益人的调查,采取发放问卷的形式,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300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100%。随机抽样进行个案访谈50人。
(二)调查对象情况的统计与分析
根据项目受益妇女的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项目受益人培训前后的变化,项目受益人创办或就业的企业或行业,项目受益人及周围对待女性创业的态度,创业妇女的家庭地位和经济地位等方面,对新疆14个地、州(市)中的68个县市中的300名少数民族贫困妇女描述如下:
1.项目受益妇女的基本信息
2.项目受益人在培训前后的变化
参加创业项目培训受益者中,177名原没有企业的妇女参加培训后,其中35%实现了成功创业,48%得到了就业;123名有创业经历的妇女参加培训后,其中52.8%实现了企业规模的扩大。项目受益者中微小企业店主或曾有过创业经历的学员,在参训后获得的收益更为明显,她们扩大或改善企业的人数占到了总受益人数的34%。
3.项目受益人创办或就业的企业或行业
培训前后成功创业和企业得到扩大或改善者中服装裁剪、民族刺绣、民族糕点、地毯编织、美容美发、手工艺品等行业占了89.1%,这些行业均以女性为主要员工,为当地更多的贫困妇女提供了就业岗位。
4.项目受益人及周围对待女性创业的态度
95%的项目受益人对在培训中学到的知识和在实际创业/改善或扩大企业中获得的经验非常愿意和愿意告诉认识的妇女,一些基层妇联也已经牵头组织了面向妇女的成功创业者讲座,这在一定程度起到了带动妇女的创业和就业,使更多的妇女共同参与到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而一些创业者取得成功,也成为其周围妇女学习的典范。
5.创业妇女的家庭地位和经济地位
在项目受益者中,无论是已婚妇女还是未婚妇女,她们在创业/改善或扩大企业前,91.3%家庭事务基本上全部都由父亲或丈夫掌握决定权,妇女很少有发言的权利,更没有独立的决定权;当她们通过创业/改善或扩大企业,增加了家庭经济收入后,52.6%都在不同程度上获得了对家庭事务的发言权。
三、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创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尽管目前妇女创业的环境越来越好,但通过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我们发现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创业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匮乏制约妇女创业。在调查中发现,妇女创业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资金问题。
2.信息不畅阻碍妇女创业。信息的闭塞是许多妇女创业中面临的又一困难。
3.传统思想限制妇女创业。受“男主外,女主内”传统观念的影响,妇女认为在家操持家务、照顾子女是女人的本分。[1]
(二)出现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少数民族创业妇女的整体素质不高
从项目受益人的基本信息中显示,少数民族创业妇女的文化程度以初高中为主,占到总数的84%以上,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总数的13%,还有个别是小学文化程度。而且这些少数民族妇女的双语沟通能力较差,能够熟练使用汉语言沟通和交流的不足20%。由于这些妇女受教育的程度相对男性较低,又不具备熟练使用维汉双语进行沟通和交流的能力,她们对社会变化的适应能力较差,洞悉新生事物的敏锐度较弱,在很多行业和领域缺乏竞争力和创造力。同时,她们缺乏市场营销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常识,对市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也有所欠缺,因此难免造成盲目投资创业失败。
2.妇女获得创业就业培训的机会较少
新疆属于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地区,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在农牧区男性一般只承担重体力活动,轻体力活、家务全部由妇女从事,男性在家族中居于主导地位,掌握着家庭中的经济权、决策权。妇女在文化教育和经济上的脆弱性较为突出,她们在自我发展意识、能力和获得与男性平等的发展的机会上处于弱势地位。女性对资源、信息、技术、培训的拥有相对于男性更为薄弱,女性的劳动多被传统的观念局限在家庭这一私人的劳动领域,特别是少数民族妇女,她们文化程度较低,完全依赖丈夫生存,不懂汉语,对外交流困难,普遍存在脱贫无技能,致富无信息,发展无资金等严重的困难。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方面,也很少有针对女性的政策和资金倾斜。
3.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力度较弱
社会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还不够,事实上的男女平等与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尚有差距。社会上轻视或歧视妇女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在帮助少数民族妇女发展的工作中欠缺性别视角,使决策者在为妇女提供发展机会时,并未或者较少具备社会性别的意识,这使两性只是获得了公平的机会,并未因为妇女的弱势而给予更多的发展机会,影响了妇女的创业就业,影响了社会性别平等的实现。[1]
4.现有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
中央和省、市虽然相继出台了有关小额贷款政策,但条件苛刻、程序复杂、手续繁杂,具体操作措施不到位。建议有关部门放宽条件、简化程序,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四、妇女创业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妇女就业创业是一项很重要的工程,对我国的经济建设起到很大的作用。积极争取政府投资项目吸纳更多的妇女就业创业,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关键环节。各级党委政府要从维护妇女权益、推动妇女发展、实现事实上的男女平等出发,在制定政策、整合资源、搭建平台、提供服务上进一步向妇女倾斜,全面推进妇女就业创业工作。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妇女创业就业的良好氛围
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女性对于自我创业没有信心。要想引导女性自我创业,破除妇女创业的思想障碍,首先要培养出有信心的创业型人才,充分认识女性创业的重要性和对我区经济建设的积极意义。从领导到群众,从部门到单位,从社会到家庭,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女性创业,个个支持女性创业,激发妇女创业热情,激励妇女自主创业、勇创大业。
妇女创业除了需要妇女自身解放思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外,还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创业精神,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引导妇女因地制宜,创办适应当地市场需要的企业;采取多种措施,扶持现有的创业妇女做大做强,并发挥她们的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的妇女实现就业和自主创业。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妇女创业就业能力
妇女接受教育是实现性别平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争取平等教育是妇女的权利,[2]妇联组织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加强对妇女的教育培训。一是要争取党委政府加大对妇女创业培训的工作力度,为妇女创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二是要协调凝聚社会力量和资源服务妇女创业培训,依托教育、劳动、扶贫、计生等部门的教育培训阵地,以及社会和民间的办学机构,不断催生出一批妇女创业就业培训基地;三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培训,充分发挥新疆妇女创业培训基地的作用,划拨一定的培训经费,大力开展创业培训。[3]
建议今后无论是妇联组织还是劳动部门,都应开办妇女创业培训班,加大对妇女特别是少数民族妇女的创业培训力度,将妇女创业就业培训纳入免费培训计划,针对有创业愿望并准备或已经创办微小企业的妇女进行培训,加大对妇女创业带头人的培养,鼓励支持妇女选择一些投资小、风险低、回报快,群众生活需要的商贸服务业、生活服务业、家政服务业等创业项目。
(三)加强资金扶持,解决妇女创业就业瓶颈
为帮助妇女从根本上解决普遍反映的贷款难、资金难等现实问题,建议:
1.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担保体系,推动中小商业银行更加积极地为妇女创办的微小企业贷款。建议各级政府建立由妇联干部担保的农村女性创业小额贷款基金,打破创业女性的资金瓶颈,以扶持女性企业滚动发展。
2.在自治区建立的创业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中,能够拿出一定资金作为妇女创业基金,建立妇女创业项目库,对妇女自主创业和特色产业项目给予大力扶持,如家政服务业、民族手工艺制作、加工业、家庭民族旅游业等。
3.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帮助妇女创业。建议政府出台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妇女创业领域的政策。各级妇女组织自身也要拓宽筹资渠道,积极争取援助项目,引入资金和先进管理理念来帮助妇女创业。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妇女创业就业环境
让社会性别意识进入决策主流,利用多种渠道、面对不同层面、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把这一基本国策贯穿于妇女就业创业工作的全过程,推动社会性别主流化。[2]不断研究解决妇女创业就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制定有利于妇女平等创业和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女性创业提供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更加平等的市场环境,激励广大妇女创新业、创大业。
各级妇联要发挥良好作用,积极协助政府履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职责,大力实施“巾帼建功”活动和“妇女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发挥在帮助女性创业中的积极作用,竭诚为女性自主创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广大妇女提供政策、融资、信息等服务,真心实意为妇女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参考文献】
[1]刘伯红. 社会性别主流化读本. 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2009.
[2]蒋永萍. 世纪之交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 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2008.
[3]柏志英. 以科学发展观引领妇女教育培训工作的实践与思考,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