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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以孔子道统继承人自居的孟子,继春秋时产生的对《诗》的接受观念,又提出了一个比较完备的结解诗、引诗、用诗而成的诗学系统,可以看成是孟子对《诗》学的传统的再建构。
关键词:孟子;解《诗》的角度;方式
在《孟子》一书中,据粗略统计,凡引及《诗》及《诗》中具体篇目的,共有三十九处,其中涉及对《诗》的解释的,共有七处(除此之外的,如孟子论《诗》、用《诗》的内容,将在其他论文中再做分析)。
关于解诗,《春秋》中已有其例,《春秋》解诗目的是要将自己借诗表意的意旨让听话人理解的清楚无误,可以说其“解诗”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解诗,只是“诗以言志”“诗以合意”的需要,而楚竹书《诗论》则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解诗,是以诗为本位分析并阐释诗所蕴含的意义。孟子解诗与此前的解诗相比又有新的特点,它既不同于《春秋》的“以诗言志”,而是就诗中的某一个问题阐述自己的看法,也不同于《诗论》的系统释说,而是仅仅关注谈话或讨论中涉及的诗中的问题。这一明显的差异,彰显了孟子解《诗》的思想价值及对《诗》学发展的意义。
一、孟子解《诗》的角度
(一)从客观事例和主观感受的角度解《诗》
《孟子·万章上》是就《齐风·南山》中的诗句解说“娶妻必告父母”的古礼:
万章问曰:“诗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孟子曰:“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是以不告也。”万章曰:“舜之不告而娶,则吾既得闻命矣;帝之妻舜不告,何也?”曰:“帝亦知告焉则不得妻也。”
这里首先是将诗之所言“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看做古礼,而后以“舜之不告而娶”为问,孟子对此作了解说,说明了舜之不告与帝尧之不告的理由,其认为“告”是常例,“不告”是特例,而特例要以“大伦”为前提,以避免“怼父母”为出发点,因此虽不合此礼,但合于彼礼。这实际上是用不合礼之事说明合于礼的必要性,属于以事解诗。
《孟子·告子上》解说的是《大雅·既醉》的诗句:
孟子曰:“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斯耳矣。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诗云:‘既醉以酒,既饱以德,’言饱乎仁义也,所以不愿人之膏粱之味也;令闻广誉施于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也。”
诗所谓“既醉以酒,既饱以德”,就诗本义而言,是祭祀时祭祀者醉神以酒,饱神以德,表示祭祀者以酒为祭的敬畏和以德为祭的虔诚,而孟子解诗作了主观性引申,且仅就“既饱以德”来发挥,强调一个人应当追求饱有“仁义”“令闻广誉”,而不应追求“膏粱”“文绣”等奢侈的生活享受。如此解诗显然受到春秋人解诗“断章取意”的影响,不过,其所作的引申并不像春秋人解诗那样偏离诗本义那么辽远,可以说还是从诗本义出发的,属于以意解诗。
以上两例是从客观事例与主观感受的角度对诗句的解说,下面所举则是解说诗人的创作动机与内容表现的关系。
(二)从诗人的创作动机与内容表现的关系解《诗》
《孟子·告子下》说:
公孙丑问曰:“高子曰:《小弁》,小人之诗也。”孟子曰:“何以言之?”曰:“怨。”曰:“固哉,高叟之为诗也。有人于此,越人关弓而射之,则已谈笑而道之;无他,疏之也。其兄关弓而射之,则己垂涕泣而道之;无他,戚之也。《小弁》之怨,亲亲也。亲亲,仁也。固矣夫,高叟之为诗也!”
曰:“《凯风》何以不怨?”曰:“《凯风》,亲之过小者也;《小弁》,亲之过大者也。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亲之过小而怨,是不可矶也。愈疏,不孝也;不可矶,亦不孝也。孔子曰:‘舜其至孝矣,五十而慕。’”
公孙丑引用高子的话认为,《小雅·小弁》表现了对父亲的忧怨,是“小人之诗”。《邶风·凯风》表吸纳了对母亲的安慰,其动机和表现与《小弁》不同。孟子对此作了解说,他以“亲亲,仁也”的孝道为前提,分析了《小弁》与《凯风》的作者的创作动机及其内容表现,《小弁》作者之亲“亲之过大者也”,《凯风》作者之亲“亲之过小者也”,由于“大”“小”不同,作者的态度也就不同,《小弁》之“怨”反映的是不愿与亲人“愈疏”,是“亲亲”之孝,《凯风》之“不怨”反映的是不想因亲人之小过激起不必要的怨恨,也是“亲亲”之孝,二者的创作动机都是好的。
(三)从诗歌创作的社会背景去解《诗》
孟子解诗不仅注意动机与表现的关系,也注意到了诗之创作的社会背景。《孟子·尽心上》说:
公孙丑曰:“诗曰:‘不素餐兮’。君子之不耕而食,何也?”孟子曰:“君子居是国也,其君用之,则安富尊荣;其子弟从之,则孝悌忠信。‘不素餐兮’,孰大于是?”
这里对于公孙丑提出的问题,孟子是从当时社会已经出现的社会分工的现象来解说的,角度一换,解说便顺理成章。《魏风·伐檀》“不素餐兮”本是讽刺所谓君子不劳而获,公孙丑也认同这一点,孟子则从其“劳心”与“劳力”的社会分工理念来说,认为君子之劳心,于国可以使之“安富尊荣”,于民可以使之“孝悌忠信”,其社会贡献要大于“劳力”者,所以“不素餐兮”之“不耕而食”是理所当然的。这是孟子诗教理论“知人论世”的具体体现。
孟子解诗还注意到了诗人的人格修养问题,《孟子·告子上》说:
诗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曰:“为此诗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则;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
这里孟子在引用《大雅·烝民》的诗句后,又引用孔子的话来进行阐释。孔子说:“作这篇诗的人,大概是懂得‘道’的人啊!她懂得所有的事物都有其自身的规律,(他不仅自己懂,而且用诗将它唱出来,让百姓也懂得,)如果百姓都能把握事物的规律,那么他们就会喜爱优良的品德。”显然,孔子是从作者的人格修养的角度评说其诗的,孟子引用孔子的评说当然是认同孔子的观点。 二、孟子解《诗》的方式
孟子对《诗》篇的释义还是多继承了传统的固定的解释,不作穿凿附会的大偏离式的自我阐发。孟子所引及的《诗》篇目,如上述所列举的《齐风·南山》、《大雅·烝民》等,诗旨都比较固定和明确,多不存在争议。
在具体方式,孟子善引用孔子的话,对本首诗进行解诗,为己所用,呈现出一种以他言、他文解《诗》的特殊方式。而这种解《诗》的方式在《春秋》《诗论》中都没有出现,这无疑是《孟子》的发明。如《孟子·公孙丑章句上》:
《诗》云:“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今此下民,或敢侮予。”孔子曰:“为此诗者,其知道乎?能治其国家,谁敢侮之。”今国家闲暇,及是时般乐怠敖,是自求祸也。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
这是孟子引用《诗·邠风·鸱鸮》之篇。此诗言鸱鸮小鸟,尚知及天未阴雨而取桑根之皮,以缠绵牖户。人君能治其国家,谁敢侮之,刺邠君曾不如此鸟。孟子引用孔子的话“为此诗者,其知道乎?能治其国家,谁敢侮之”来显明这首诗的意思,在进一步述出自己的理解,“今国家闲暇,及是时般乐怠敖,是自求祸也。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感当时之君,国家适有闲暇,且以大作乐,怠惰遨游,不修政刑,都是自求祸者。接着孟子有引用《大雅·文王》篇中的“永言配命,自求多福”,阐明要长国家之命,必要配当善道,且要内自求责,这样福禄自然会来的。那么如果不这样的话,就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又引用《太甲》言“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意思是天之妖孽,尚可违避,而自己作孽的,则不可以活。这一层层论述的深入,最后都是为了佐证自己的观点,即“仁则荣,不仁则辱。今恶辱而居不仁,是犹恶湿而居下也。如恶之,莫如贵德而尊士,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国家闲暇,及是时明其政刑,虽大国必畏之矣。”也由此可以见出孟子阐述问题时的论辩性、逻辑性。
纵观孟子解诗,其特点在于多角度的解诗,回顾上面的分析,他或从客观事例角度,或从主观接受角度,或从创作动机角度,或从社会背景角度,或从作者修养角度,对诗或诗中的句子进行了阐释,虽然由于现存的文献资料提供的孟子解诗例证非常有限,但是其解诗的特点还是相当明显的,仅从对于诗之文本内容的阐释而言,显然与《春秋》、楚竹书《诗论》有很大的区别,这无疑是一种进步,然而有一点我们必须注意,这就是孟子解诗的目的与其先师孔子是一致的,是为了进行诗教而解诗,是为了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解《诗》,隐含在解《诗》背后的思想内核是孟子的“仁政”思想。怎样以仁施政,孟子也提出了自己的具体策略,如施恩于民、与民同乐、以德服人、民事不缓等,这里不尽述之。其中孟子借助以表达和传播自己的思想的方式之一就是解《诗》,可以说《诗》是孟子思想的一种承载方式,也是孟子用以阐释思想的有力工具,所以不难看出在孟子时代,《诗》的功能范围和影响程度已经相当得大,且《诗》所发生作用的层面和角度与孔子时期相比,又深入了一步。当然,孟子解《诗》所呈现出的新的特点也为其后诗学的发展肇启了新的途向。
[参考文献]
[1](清)焦循.孟子正义[M],诸子集成[Z],岳麓出版社,
[2]徐桂秋.论孟子与先秦诗学阐释学[J],社会科学辑刊,2004(3).
[3]王灿.近十年孟子《诗》论研究的综述及展望[J],济宁学院学报,2010.2.
(作者单位:鞍山师范学院文学院,辽宁 鞍山 114106)
关键词:孟子;解《诗》的角度;方式
在《孟子》一书中,据粗略统计,凡引及《诗》及《诗》中具体篇目的,共有三十九处,其中涉及对《诗》的解释的,共有七处(除此之外的,如孟子论《诗》、用《诗》的内容,将在其他论文中再做分析)。
关于解诗,《春秋》中已有其例,《春秋》解诗目的是要将自己借诗表意的意旨让听话人理解的清楚无误,可以说其“解诗”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解诗,只是“诗以言志”“诗以合意”的需要,而楚竹书《诗论》则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解诗,是以诗为本位分析并阐释诗所蕴含的意义。孟子解诗与此前的解诗相比又有新的特点,它既不同于《春秋》的“以诗言志”,而是就诗中的某一个问题阐述自己的看法,也不同于《诗论》的系统释说,而是仅仅关注谈话或讨论中涉及的诗中的问题。这一明显的差异,彰显了孟子解《诗》的思想价值及对《诗》学发展的意义。
一、孟子解《诗》的角度
(一)从客观事例和主观感受的角度解《诗》
《孟子·万章上》是就《齐风·南山》中的诗句解说“娶妻必告父母”的古礼:
万章问曰:“诗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孟子曰:“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是以不告也。”万章曰:“舜之不告而娶,则吾既得闻命矣;帝之妻舜不告,何也?”曰:“帝亦知告焉则不得妻也。”
这里首先是将诗之所言“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看做古礼,而后以“舜之不告而娶”为问,孟子对此作了解说,说明了舜之不告与帝尧之不告的理由,其认为“告”是常例,“不告”是特例,而特例要以“大伦”为前提,以避免“怼父母”为出发点,因此虽不合此礼,但合于彼礼。这实际上是用不合礼之事说明合于礼的必要性,属于以事解诗。
《孟子·告子上》解说的是《大雅·既醉》的诗句:
孟子曰:“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斯耳矣。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诗云:‘既醉以酒,既饱以德,’言饱乎仁义也,所以不愿人之膏粱之味也;令闻广誉施于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也。”
诗所谓“既醉以酒,既饱以德”,就诗本义而言,是祭祀时祭祀者醉神以酒,饱神以德,表示祭祀者以酒为祭的敬畏和以德为祭的虔诚,而孟子解诗作了主观性引申,且仅就“既饱以德”来发挥,强调一个人应当追求饱有“仁义”“令闻广誉”,而不应追求“膏粱”“文绣”等奢侈的生活享受。如此解诗显然受到春秋人解诗“断章取意”的影响,不过,其所作的引申并不像春秋人解诗那样偏离诗本义那么辽远,可以说还是从诗本义出发的,属于以意解诗。
以上两例是从客观事例与主观感受的角度对诗句的解说,下面所举则是解说诗人的创作动机与内容表现的关系。
(二)从诗人的创作动机与内容表现的关系解《诗》
《孟子·告子下》说:
公孙丑问曰:“高子曰:《小弁》,小人之诗也。”孟子曰:“何以言之?”曰:“怨。”曰:“固哉,高叟之为诗也。有人于此,越人关弓而射之,则已谈笑而道之;无他,疏之也。其兄关弓而射之,则己垂涕泣而道之;无他,戚之也。《小弁》之怨,亲亲也。亲亲,仁也。固矣夫,高叟之为诗也!”
曰:“《凯风》何以不怨?”曰:“《凯风》,亲之过小者也;《小弁》,亲之过大者也。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亲之过小而怨,是不可矶也。愈疏,不孝也;不可矶,亦不孝也。孔子曰:‘舜其至孝矣,五十而慕。’”
公孙丑引用高子的话认为,《小雅·小弁》表现了对父亲的忧怨,是“小人之诗”。《邶风·凯风》表吸纳了对母亲的安慰,其动机和表现与《小弁》不同。孟子对此作了解说,他以“亲亲,仁也”的孝道为前提,分析了《小弁》与《凯风》的作者的创作动机及其内容表现,《小弁》作者之亲“亲之过大者也”,《凯风》作者之亲“亲之过小者也”,由于“大”“小”不同,作者的态度也就不同,《小弁》之“怨”反映的是不愿与亲人“愈疏”,是“亲亲”之孝,《凯风》之“不怨”反映的是不想因亲人之小过激起不必要的怨恨,也是“亲亲”之孝,二者的创作动机都是好的。
(三)从诗歌创作的社会背景去解《诗》
孟子解诗不仅注意动机与表现的关系,也注意到了诗之创作的社会背景。《孟子·尽心上》说:
公孙丑曰:“诗曰:‘不素餐兮’。君子之不耕而食,何也?”孟子曰:“君子居是国也,其君用之,则安富尊荣;其子弟从之,则孝悌忠信。‘不素餐兮’,孰大于是?”
这里对于公孙丑提出的问题,孟子是从当时社会已经出现的社会分工的现象来解说的,角度一换,解说便顺理成章。《魏风·伐檀》“不素餐兮”本是讽刺所谓君子不劳而获,公孙丑也认同这一点,孟子则从其“劳心”与“劳力”的社会分工理念来说,认为君子之劳心,于国可以使之“安富尊荣”,于民可以使之“孝悌忠信”,其社会贡献要大于“劳力”者,所以“不素餐兮”之“不耕而食”是理所当然的。这是孟子诗教理论“知人论世”的具体体现。
孟子解诗还注意到了诗人的人格修养问题,《孟子·告子上》说:
诗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曰:“为此诗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则;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
这里孟子在引用《大雅·烝民》的诗句后,又引用孔子的话来进行阐释。孔子说:“作这篇诗的人,大概是懂得‘道’的人啊!她懂得所有的事物都有其自身的规律,(他不仅自己懂,而且用诗将它唱出来,让百姓也懂得,)如果百姓都能把握事物的规律,那么他们就会喜爱优良的品德。”显然,孔子是从作者的人格修养的角度评说其诗的,孟子引用孔子的评说当然是认同孔子的观点。 二、孟子解《诗》的方式
孟子对《诗》篇的释义还是多继承了传统的固定的解释,不作穿凿附会的大偏离式的自我阐发。孟子所引及的《诗》篇目,如上述所列举的《齐风·南山》、《大雅·烝民》等,诗旨都比较固定和明确,多不存在争议。
在具体方式,孟子善引用孔子的话,对本首诗进行解诗,为己所用,呈现出一种以他言、他文解《诗》的特殊方式。而这种解《诗》的方式在《春秋》《诗论》中都没有出现,这无疑是《孟子》的发明。如《孟子·公孙丑章句上》:
《诗》云:“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今此下民,或敢侮予。”孔子曰:“为此诗者,其知道乎?能治其国家,谁敢侮之。”今国家闲暇,及是时般乐怠敖,是自求祸也。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
这是孟子引用《诗·邠风·鸱鸮》之篇。此诗言鸱鸮小鸟,尚知及天未阴雨而取桑根之皮,以缠绵牖户。人君能治其国家,谁敢侮之,刺邠君曾不如此鸟。孟子引用孔子的话“为此诗者,其知道乎?能治其国家,谁敢侮之”来显明这首诗的意思,在进一步述出自己的理解,“今国家闲暇,及是时般乐怠敖,是自求祸也。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感当时之君,国家适有闲暇,且以大作乐,怠惰遨游,不修政刑,都是自求祸者。接着孟子有引用《大雅·文王》篇中的“永言配命,自求多福”,阐明要长国家之命,必要配当善道,且要内自求责,这样福禄自然会来的。那么如果不这样的话,就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又引用《太甲》言“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意思是天之妖孽,尚可违避,而自己作孽的,则不可以活。这一层层论述的深入,最后都是为了佐证自己的观点,即“仁则荣,不仁则辱。今恶辱而居不仁,是犹恶湿而居下也。如恶之,莫如贵德而尊士,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国家闲暇,及是时明其政刑,虽大国必畏之矣。”也由此可以见出孟子阐述问题时的论辩性、逻辑性。
纵观孟子解诗,其特点在于多角度的解诗,回顾上面的分析,他或从客观事例角度,或从主观接受角度,或从创作动机角度,或从社会背景角度,或从作者修养角度,对诗或诗中的句子进行了阐释,虽然由于现存的文献资料提供的孟子解诗例证非常有限,但是其解诗的特点还是相当明显的,仅从对于诗之文本内容的阐释而言,显然与《春秋》、楚竹书《诗论》有很大的区别,这无疑是一种进步,然而有一点我们必须注意,这就是孟子解诗的目的与其先师孔子是一致的,是为了进行诗教而解诗,是为了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解《诗》,隐含在解《诗》背后的思想内核是孟子的“仁政”思想。怎样以仁施政,孟子也提出了自己的具体策略,如施恩于民、与民同乐、以德服人、民事不缓等,这里不尽述之。其中孟子借助以表达和传播自己的思想的方式之一就是解《诗》,可以说《诗》是孟子思想的一种承载方式,也是孟子用以阐释思想的有力工具,所以不难看出在孟子时代,《诗》的功能范围和影响程度已经相当得大,且《诗》所发生作用的层面和角度与孔子时期相比,又深入了一步。当然,孟子解《诗》所呈现出的新的特点也为其后诗学的发展肇启了新的途向。
[参考文献]
[1](清)焦循.孟子正义[M],诸子集成[Z],岳麓出版社,
[2]徐桂秋.论孟子与先秦诗学阐释学[J],社会科学辑刊,2004(3).
[3]王灿.近十年孟子《诗》论研究的综述及展望[J],济宁学院学报,2010.2.
(作者单位:鞍山师范学院文学院,辽宁 鞍山 114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