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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针对高职“会展政策与法规”的课程目标,就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包括课程体系设置、课程内容调整、教学方法改善和考核评价在内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 高职 会展政策与法规 教学
近年来,我国会展活动空前活跃,会展经济发展迅猛,已经拥有了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化展览场馆,形成了若干具有一定实力的展览公司,也出现了一些水平较高、影响较大的展览会。然而,会展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在急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法律上的缺失和漏洞,因此,增强依法办展的法律意识,加强会展专业人才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自觉遵守我国法律,对会展行业的良性发展尤其重要。基于此,“会展政策与法规”作为高职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开设的一门重要的专业课,其课程培养目标为: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对会展及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在处理会展相关活动中,具备解释和应用法律的技能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在职业情境或未来的工作中,学生不仅可以按流程要求做,还具备发现错误、优化流程和多角度考虑的能力。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就目前的教学而言,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教学内容方面的问题。《会展政策与法规》这门课理论性强、知识点繁杂、范围广,从国家法律到地方行政法规都有涉及,教材内容涵盖会展法律制度、会展组织者审批与管理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会展展品监管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市场管理法律制度、广告法律制度、会展保险法律制度、经济纠纷解决的法律制度。但是,由于课时限制,无法将每个知识点完全讲透彻,且按照学科自身的逻辑脉络进行教学,学生依靠机械背诵学习法律条文,理论联系实际不够,不能很好地实现知识迁移,那么未来在会展实践中遇到法律问题还是会感到难以完成。
2、教学对象方面的问题。由于高职院校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知识理解能力与本科院校学生相比较而言更弱一些,普遍存在对理论性较强的学科、知识有畏难的情绪,在学习的过程中,学生对于《会展政策与法规》课程的学习兴趣与重视程度明显要低于其它开设的专业课,增加了学习的难度。
3、评价制度方面的问题。由于本门课程在我校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规定的形式是期末考试,采取单一的考试形式并不能很好地反映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
二、解决问题的建议
课堂教学内容是实现教学目标的重要载体和途径,就解决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而言,有以下具体建议:
1、重构课程内容并将课程内容置于职业活动体系之中。首先将已经过时或者不符合本地情况的内容进行删减。比如:会展组织者审批与管理法律制度。目前长沙办展除了涉及政府部门主办的,都是市场化运作,没有独立的行业审批流程,但是可以参考《长沙市会展管理办法》。其次,根据实际职业过程中使用频率高或者使用频率不高的的内容分配更多或者较少的课时,并将在职业活动中会涉及到但教材中没有的重要内容进行补充。比如:(1)公司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广告法是实际职业中运用得比较多的法律知识,那么相应地将更多的课时分配在这些知识点中。(2)劳动法不在教材所涉及的范围内,但不管以后从事哪方面的职业都与学生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应适当进行补充。
2、引入多种教学方法。会展法律与政策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类是专门性法律,另一类是通用型法律。除了重要部分需识记,对于专门针对会展行业的法条、政策做到了解就可以;通用型的法律不仅适用于会展行业,还普遍适用于各行各业中,应该结合案例加强理解和应用,案例的选择上应紧密结合会展行业。
此外,应对传统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增加课堂的趣味性和互动性,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将按章节讲授的方式改为根据不同的工作认为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设置为不同的课程模块。并根据各个项目特点,分别采取头脑风暴法、案例教学法、角色扮演法等系列以工作内容为导向的教学法,丰富课堂教学。改变教学方式,从传统的教学组织者转变成教学的引导者和学习辅导者。一方面融洽了师生关系,另一方面也为学生营造了创新的课堂氛围。这种基于职业活动,建构合适的课程载体,科学工作设计任务,在学习理论的同时,与实践结合,更好地将教、学、做融合在一起,打破了传统教学中相关法和会展业务相分离的做法,以法学为主要视角,会展活动为逻辑线索,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工作任务。
3、采取多元化考评方式。为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提高学习的兴趣,培养其独立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改变以往单一笔试、注重理论的考核方式,采用注重运用和分析能力的考核、过程考核、小组协作等新型考核方式。由于具体法条可以随时查阅,但分析问题的方法无处可查的,而学法律、学思维、学处理问题的方法比简单记忆法条要重要得多。建议采用开卷考试的方式,并且在考核中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突破传统以考试结果这种单向的、静态的教學评价,让学生被动应付考试、突击背诵转变为主动参与考核,检测自己知识吸收情况。具体操作如下:
根据不同的工作项目,采取不同的团队合作的方式进行实践考核,实践考核占总成绩的40%。考核形式根据具体的内容,可采取模拟情景表演、PPT报告展示或者项目策划书、设计方案等;以综合案例分析题为开卷的笔试考核占总成绩的30%。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包括日常出勤、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
【参考文献】
[1] 蒋丽霞,蒋丽波.行动导向教学法在高职《会展法规》课程中的应用[J].林区教学,2014(03).
[2] 曾素梅.行动导向教学法在高职金融法规课程教学中的实践[J].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1).
[3] 陈晓琴.从政策问题的角度看我国会展知识产权政策法规[J].法制与社会,2007(12).
作者简介:李诗云,女,汉族,湖南岳阳人,硕士研究生,任职于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关键词】 高职 会展政策与法规 教学
近年来,我国会展活动空前活跃,会展经济发展迅猛,已经拥有了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化展览场馆,形成了若干具有一定实力的展览公司,也出现了一些水平较高、影响较大的展览会。然而,会展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在急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法律上的缺失和漏洞,因此,增强依法办展的法律意识,加强会展专业人才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自觉遵守我国法律,对会展行业的良性发展尤其重要。基于此,“会展政策与法规”作为高职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开设的一门重要的专业课,其课程培养目标为: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对会展及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在处理会展相关活动中,具备解释和应用法律的技能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在职业情境或未来的工作中,学生不仅可以按流程要求做,还具备发现错误、优化流程和多角度考虑的能力。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就目前的教学而言,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教学内容方面的问题。《会展政策与法规》这门课理论性强、知识点繁杂、范围广,从国家法律到地方行政法规都有涉及,教材内容涵盖会展法律制度、会展组织者审批与管理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会展展品监管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市场管理法律制度、广告法律制度、会展保险法律制度、经济纠纷解决的法律制度。但是,由于课时限制,无法将每个知识点完全讲透彻,且按照学科自身的逻辑脉络进行教学,学生依靠机械背诵学习法律条文,理论联系实际不够,不能很好地实现知识迁移,那么未来在会展实践中遇到法律问题还是会感到难以完成。
2、教学对象方面的问题。由于高职院校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知识理解能力与本科院校学生相比较而言更弱一些,普遍存在对理论性较强的学科、知识有畏难的情绪,在学习的过程中,学生对于《会展政策与法规》课程的学习兴趣与重视程度明显要低于其它开设的专业课,增加了学习的难度。
3、评价制度方面的问题。由于本门课程在我校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规定的形式是期末考试,采取单一的考试形式并不能很好地反映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
二、解决问题的建议
课堂教学内容是实现教学目标的重要载体和途径,就解决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而言,有以下具体建议:
1、重构课程内容并将课程内容置于职业活动体系之中。首先将已经过时或者不符合本地情况的内容进行删减。比如:会展组织者审批与管理法律制度。目前长沙办展除了涉及政府部门主办的,都是市场化运作,没有独立的行业审批流程,但是可以参考《长沙市会展管理办法》。其次,根据实际职业过程中使用频率高或者使用频率不高的的内容分配更多或者较少的课时,并将在职业活动中会涉及到但教材中没有的重要内容进行补充。比如:(1)公司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广告法是实际职业中运用得比较多的法律知识,那么相应地将更多的课时分配在这些知识点中。(2)劳动法不在教材所涉及的范围内,但不管以后从事哪方面的职业都与学生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应适当进行补充。
2、引入多种教学方法。会展法律与政策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类是专门性法律,另一类是通用型法律。除了重要部分需识记,对于专门针对会展行业的法条、政策做到了解就可以;通用型的法律不仅适用于会展行业,还普遍适用于各行各业中,应该结合案例加强理解和应用,案例的选择上应紧密结合会展行业。
此外,应对传统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增加课堂的趣味性和互动性,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将按章节讲授的方式改为根据不同的工作认为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设置为不同的课程模块。并根据各个项目特点,分别采取头脑风暴法、案例教学法、角色扮演法等系列以工作内容为导向的教学法,丰富课堂教学。改变教学方式,从传统的教学组织者转变成教学的引导者和学习辅导者。一方面融洽了师生关系,另一方面也为学生营造了创新的课堂氛围。这种基于职业活动,建构合适的课程载体,科学工作设计任务,在学习理论的同时,与实践结合,更好地将教、学、做融合在一起,打破了传统教学中相关法和会展业务相分离的做法,以法学为主要视角,会展活动为逻辑线索,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工作任务。
3、采取多元化考评方式。为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提高学习的兴趣,培养其独立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改变以往单一笔试、注重理论的考核方式,采用注重运用和分析能力的考核、过程考核、小组协作等新型考核方式。由于具体法条可以随时查阅,但分析问题的方法无处可查的,而学法律、学思维、学处理问题的方法比简单记忆法条要重要得多。建议采用开卷考试的方式,并且在考核中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突破传统以考试结果这种单向的、静态的教學评价,让学生被动应付考试、突击背诵转变为主动参与考核,检测自己知识吸收情况。具体操作如下:
根据不同的工作项目,采取不同的团队合作的方式进行实践考核,实践考核占总成绩的40%。考核形式根据具体的内容,可采取模拟情景表演、PPT报告展示或者项目策划书、设计方案等;以综合案例分析题为开卷的笔试考核占总成绩的30%。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包括日常出勤、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
【参考文献】
[1] 蒋丽霞,蒋丽波.行动导向教学法在高职《会展法规》课程中的应用[J].林区教学,2014(03).
[2] 曾素梅.行动导向教学法在高职金融法规课程教学中的实践[J].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1).
[3] 陈晓琴.从政策问题的角度看我国会展知识产权政策法规[J].法制与社会,2007(12).
作者简介:李诗云,女,汉族,湖南岳阳人,硕士研究生,任职于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