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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有两条关于Google和域名的新闻被媒体披露后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一则是称Google收购Boobei.com。进军C2C电子商务领域;另一则是称Google情人节Loqo启用Google,引发网民大追捧。
不久之后。有互联网域名专家提出了针对这两则新闻的种种疑点,最终证明以上两则消息都是虚假新闻。但另一方面,在行业论坛和IT网站甚至是百度新闻上都能看到相关报道,包括Baobei tom与XO等也因为傍着Google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事实上,事后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两条新闻很有可能是这两个域名所有者的炒作行为。
如今,类似这样的网络炒作比比皆是。归其原因都离不开网络推手的努力。所谓网络推手,就是利用网络信息传播规则和大众接受心理,利用互联网的各种传播工具,以事件策划和舆论引导手法让受众知晓,关注某些特定信息的人。当然,这些信息通常是与特定的人物,产品和品牌紧密相关的。
让公众所熟知的是2005年的“天仙妹妹”事件,网民杨秀宇与名为“浪兄”的网友利用论坛将一个普通人变成了明星。随着事件的进展让杨秀宇看到了其背后的商业利益,从此成为职业网络推手。随后。“别针换别墅”,“封杀王老吉”等事件的成功让网络推手声名远播,专业的网络品牌策划公司也陆续成立起来,网络推手的足迹从论坛波及到门户网站,甚至是搜索引擎。
现在。网络推手已经从个人单干发展到了网络品牌策划公司,并且保持着继续蓬勃发展的趋势,这也是因为背后有着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据专家估测。以非正常手段攫取网络黑钱的总金额已超过2亿元人民币,且这一数字还在增长。
回顾网络推手的运作模式。无非是雇主发布订单。作者撰写文章再发布到各大论坛,博客,新闻网站,并雇人回帖或回应来进行热炒。这样做就会让一些特定的人物,产品和品牌进入到网民的眼球,然而要想取得好的效果,还需要对其中的若干环节进行优化,比如反复制造争议等等。
网络推手利用网络资源的廉价来获取巨大的商业回报。这让越来越多的人和企业投身于此,就连专业的论坛聚合企业如大旗网等也逐渐将盈利模式转移到了网络推手身上。
在不少人眼里,网络推手是一种网络营销手段。它具备了网络营销的诸多特征,网络推手利用成本极低的网络推广手段让一些人物、产品及事件的传播范围扩大。并且收效良好。但网络推手的行为并不能简单地认为是一种具有盈利能力的比较成熟的商业模式。还需要从推广信息的真实性及手段上去判断网络推手行为的正当性,从而加以规范。
首先,正当的网络推手行为必须保证其传播信息的真实性。靠杜撰虚假新闻来博取网民注意的网络推手会让越来越多的人感到厌恶。网络推手制造虚假新闻来传播,一方面损害的是整个互联网及相关网络媒体的公信力;另一方面,对相关受众是一种欺诈,导致其利益受损。网络推手要想保证其新闻的真实性,不仅需要依靠行业自律,更需要法律的规范。
其次,网络推手行为也要合理区分公共平台与商业服务区域。当网络信息的传播放在商业服务区域内时,其行为的正当性就无可厚非,但是借助公共平台来进行商业性质的推广就会引发争议。有专家认为,网络推手在公共平台上进行推广的行为是利用用户对于体验传播的信任而传达商业信息,如果任由这一行为泛滥。必定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网络推手的行为方式必须要正当,区分公共平台与商业服务区域来决定推广尤为必要。一个健康的网络推手商业模式的形成必须要依赖法律的完善,这也是互联网发展过程中所必须经历的阶段。
责任编辑 袁 楚
不久之后。有互联网域名专家提出了针对这两则新闻的种种疑点,最终证明以上两则消息都是虚假新闻。但另一方面,在行业论坛和IT网站甚至是百度新闻上都能看到相关报道,包括Baobei tom与XO等也因为傍着Google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事实上,事后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两条新闻很有可能是这两个域名所有者的炒作行为。
如今,类似这样的网络炒作比比皆是。归其原因都离不开网络推手的努力。所谓网络推手,就是利用网络信息传播规则和大众接受心理,利用互联网的各种传播工具,以事件策划和舆论引导手法让受众知晓,关注某些特定信息的人。当然,这些信息通常是与特定的人物,产品和品牌紧密相关的。
让公众所熟知的是2005年的“天仙妹妹”事件,网民杨秀宇与名为“浪兄”的网友利用论坛将一个普通人变成了明星。随着事件的进展让杨秀宇看到了其背后的商业利益,从此成为职业网络推手。随后。“别针换别墅”,“封杀王老吉”等事件的成功让网络推手声名远播,专业的网络品牌策划公司也陆续成立起来,网络推手的足迹从论坛波及到门户网站,甚至是搜索引擎。
现在。网络推手已经从个人单干发展到了网络品牌策划公司,并且保持着继续蓬勃发展的趋势,这也是因为背后有着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据专家估测。以非正常手段攫取网络黑钱的总金额已超过2亿元人民币,且这一数字还在增长。
回顾网络推手的运作模式。无非是雇主发布订单。作者撰写文章再发布到各大论坛,博客,新闻网站,并雇人回帖或回应来进行热炒。这样做就会让一些特定的人物,产品和品牌进入到网民的眼球,然而要想取得好的效果,还需要对其中的若干环节进行优化,比如反复制造争议等等。
网络推手利用网络资源的廉价来获取巨大的商业回报。这让越来越多的人和企业投身于此,就连专业的论坛聚合企业如大旗网等也逐渐将盈利模式转移到了网络推手身上。
在不少人眼里,网络推手是一种网络营销手段。它具备了网络营销的诸多特征,网络推手利用成本极低的网络推广手段让一些人物、产品及事件的传播范围扩大。并且收效良好。但网络推手的行为并不能简单地认为是一种具有盈利能力的比较成熟的商业模式。还需要从推广信息的真实性及手段上去判断网络推手行为的正当性,从而加以规范。
首先,正当的网络推手行为必须保证其传播信息的真实性。靠杜撰虚假新闻来博取网民注意的网络推手会让越来越多的人感到厌恶。网络推手制造虚假新闻来传播,一方面损害的是整个互联网及相关网络媒体的公信力;另一方面,对相关受众是一种欺诈,导致其利益受损。网络推手要想保证其新闻的真实性,不仅需要依靠行业自律,更需要法律的规范。
其次,网络推手行为也要合理区分公共平台与商业服务区域。当网络信息的传播放在商业服务区域内时,其行为的正当性就无可厚非,但是借助公共平台来进行商业性质的推广就会引发争议。有专家认为,网络推手在公共平台上进行推广的行为是利用用户对于体验传播的信任而传达商业信息,如果任由这一行为泛滥。必定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网络推手的行为方式必须要正当,区分公共平台与商业服务区域来决定推广尤为必要。一个健康的网络推手商业模式的形成必须要依赖法律的完善,这也是互联网发展过程中所必须经历的阶段。
责任编辑 袁 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