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我们最近调查了一些财会人员和税务、审计干部,发现在增值税的核算、计税和审查上,普遍存在着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现列举出来,以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 一、增值税的核算不规范 增值税的核算应该使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科目。在“应交增值税”下面还应设置9个三级科目,并且固定划分为借方5个,贷方4个。即: 借方:1.进项税额2.已交税金3.减免税款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5.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方:6.销项税额7.出口退税8.进项税额转出9.转出多交增值税 由于应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