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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伴随着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的全面铺开,农村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的数量得到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显著改善,股权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成为支撑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动脉。然而,与城市商业银行相比,农村商业银行在股权管理中仍存在交易风险、激励机制缺失、托管与确认机制不完善等诸多问题。鉴于此,笔者在明晰问题的前提下,从多个维度展开应对策略的研究,旨在优化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权管理。
关键词: 农村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激励机制;股权结构
引言
最近一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商业银行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业务规模也实现了前所未有的扩张,自身管理能力及盈利能力也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对于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带来了显著的推动作用。然而农村商业银行在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也在股权结构设置、自身发展方向定位等诸多层面存在问题。为此,笔者以股权管理为切入点,对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权管理展开现状分析,并试图依托理论来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
一、农村商业银行股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结合自身的调研经历,发现农村商业银行在股权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股权托管与确认
笔者通过调研发现,目前已经完成股权集中登记托管的农商行占据多数,但是受股东人数超过确认上限、股权不清晰等诸多问题影响,在新三板及主板等上市中遇到重重困难。产生上述根源的主要现象在于农商行股权缺乏灵活公开的市场流转机制。同时,部分农商业在进行股权质押时,未制定统一授信管理的要求,没有经过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净值,故意提升授信额度的现象比比皆是。
(二)股权激励机制缺失
对于股份制企业而言,股权激励是可以实现股东及员工利益持恒,促使组织管理人员更加高效关注组织发展,有效的约束及激励制度的安排,来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这一点在众多国内外商业银行中得到了良好的验证。而笔者通过对农村商业银行的调研发现,在吸引银行领域中高端人才、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正视经营者自身短视行为及完善相应的治理机制等层面,农村商业银行均处于方案设计阶段,在实践中没有具体的策略进行执行,难以发挥自身效果。
(三)股权结构不合理
农村商业银行的前身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在组建之初,股东主要来源于信用社的员工及主要的大客户,因此股东在分布上相对零散,呈现出股东数量多、股东持股比例少等现状,造成股东管理的难度加大,成本提升。根据我国颁布的农村商业银行员工持股的相关规定可知,员工持股比例不得大于20%,而这种规定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管理水平粗放化、关注度及责任意识淡化等现象,这一点与企业高持股比例所形成的严格高效管理形成很大的反差。
(四)股东关联交易风险
农村商业银行在进行增资扩股时,往往会采用刻意隐瞒相关有效信息或者没有及时将信息进行对外披露等方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识别及评估股东关联的难度提升,因此造成股东在进行增资时,往往选取联合多家相互关联的企业来进行集中控股,从而为衍生系统风险埋下隐患,存在巨大的风险“敞口”。与此同时,农村商业银行在股权质押、股东关联交易的全方位监管上缺乏制度保障及执行力,存在部分股东将股权进行全面质押后仍然具有股东效应的行为,给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带来操作风险。
二、优化农村商业银行股权管理的对策建议
结合农村商业银行在股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从股权机制健全、股权结构优化、人员意识提升及风险监管等层面展开对策制定。
(一)增强中小股东行权力
对于中小股东,一方面应在行权方式上进行创新。推行中小股东的代表制度,对股权代表赋予相应的经营权限。经推选的股权代表允许进入董事会,反映中小股东提出的相应问题,来最大程度的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另一方面要完善农商行内部员工的持股机制。在坚持公平、自愿的前提下,要构建以公会为中心的持股会,通过科学流程来选取股权代表,参与农商行的治理及运行,成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一张“名牌”。
(二)创新股权机制
为打通农商行进入资本市场的渠道,应由上级部门(如省联社)等进行主管,协同各区域农商行进行集中出资,来设立农商行股权交易信息中心,实现股权登记、质押、挂牌、托管等多功能,同时结合当地农村区域发展状况,可以将债权、土地承包权、金融资产及林权等在交易中心来办理交易及托管,将其打造成适用于农商行的战略平台。除此之外,农商行应建立健全股权流通的相应机制,完善交易流程及运行规则,对股权转让、设置及信息披露来进行明确规定,严格规范股权在交易中的操作细则,将制度进行市场化、透明化,使得广大股东充分明晰自身的权益,构建科学规范、合法、高效的农商行股权流动机制,实现股权的正常化,发挥农商行股权的真正价值。
(三)优化股权结构
对于任何股份制组织而言,良好的法人治理是构建科学股权结构的根本前提。股权在设置中“小而多”,很容易造成所有者在实践中缺失。因此对农村商业银行而言,集中股权,优化结构是对高管的一种约束及制衡。结合现代股权组织结构多样化的特点可知,农村商业银行在发展中应不断优化调整自身股权结构,保持员工股、法人股、其他自然人股之间的科学配比,实现用户结构与股权结构、市场结构之间的一种自适应匹配。因此应做到:一方面需要根据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来适当提升股权的集中程度。在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上,通过采用协议转让、股权回购等方式,来对额度较小且相对分散的其他自然人持股来进行整合,尽可能减少这部分群体的持股股东数量,从而提升单位持股者的金额。同时,农村商业银行在进行扩股增资时,应坚持引入股东必须认可农村商业银行的自身发展理念,积极吸引农民合作社、农村的龙头企业及私营业主等优质股东,来保持客户之间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对于农商行员工而言,要适当增加持股比例。银监会应制定相对宽松的政策,适当放宽对农商行内部员工的持股比例限制,制定科学的方案来循序渐进的引导员工增持股份,实现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的一致化,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及主动性,对农村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动力支撑。除此之外,对企业法人持股者,需要加大动机及背景考察,严禁与“三农”无关者入场,严格进行制度审批,防止偏离农商行发展的初衷。
(四)加强风险监督
针对农商行在股权管理中存在关联交易风险,为防止操作风险,应做到:首先需要建立健全农商行的风险交易机制。按照公司治理要求,来修订相应的制度及章程,对股东的义务、权力及责任进行明确界定,规范各种关联交易及关联关系,明确具体的奖惩相应措施。其次要构建常态化监督模式,加强对农商行企业股东的管理。企业股东在进行信息披露时,需要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及时向董事会来报告关联交易的企业运行状况,参照其他金融机构来进行确定,对于在操作过程中违背诚信的股东企业或者刻意隐瞒关系的人员不能担任农村商业银行监事及董事。對于关联方及单一股东,农商行在进行授信额度界定时,应严格控制在股权总金额的10%以内。最后需要对股权质押进行科学界定。对于企业在农村商业银行的借款金额超过上一年度股权所产生的净值时,此时股权不得以任何方式来进行质押。如果质押股权数量超过自身持股的一定比例时,需要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参与表决,共同讨论后作出决定。
三、结束语
农村商业银行对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为解决农商行发展中出现的股权结构单一、股权高度分散、激励机制缺失等诸多问题,唯有对股权机制进行创新,提出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引入全周期监管来预防系统性操作风险,充分维护中小股东的自身权益等,才可以保障农商行在经济新常态的发展中稳步前行。
参考文献:
[1]何婧,何广文.农村商业银行股权结构与其经营风险、经营绩效关系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5,36(12):65-74+111.
[2]蔡艳玲.农村商业银行试行股权激励的思考[J].中国外资,2013,(06):40+42.
[3]王玲,谢玉梅,胡基红.我国农村商业银行效率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财经论丛,2013,(05):53-58.
[4]张艳.股权结构、信贷行为与农村商业银行绩效研究[D].西安理工大学,2018.
[5]高伟.农村商业银行掀起股权改革新高潮[J].西部论丛,2007,(10):28-30.
作者简介:路怀登(1980-),男,,江苏扬州,学历:本科,职称:中级,研究方向,会计学。
关键词: 农村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激励机制;股权结构
引言
最近一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商业银行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业务规模也实现了前所未有的扩张,自身管理能力及盈利能力也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对于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带来了显著的推动作用。然而农村商业银行在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也在股权结构设置、自身发展方向定位等诸多层面存在问题。为此,笔者以股权管理为切入点,对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权管理展开现状分析,并试图依托理论来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
一、农村商业银行股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结合自身的调研经历,发现农村商业银行在股权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股权托管与确认
笔者通过调研发现,目前已经完成股权集中登记托管的农商行占据多数,但是受股东人数超过确认上限、股权不清晰等诸多问题影响,在新三板及主板等上市中遇到重重困难。产生上述根源的主要现象在于农商行股权缺乏灵活公开的市场流转机制。同时,部分农商业在进行股权质押时,未制定统一授信管理的要求,没有经过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净值,故意提升授信额度的现象比比皆是。
(二)股权激励机制缺失
对于股份制企业而言,股权激励是可以实现股东及员工利益持恒,促使组织管理人员更加高效关注组织发展,有效的约束及激励制度的安排,来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这一点在众多国内外商业银行中得到了良好的验证。而笔者通过对农村商业银行的调研发现,在吸引银行领域中高端人才、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正视经营者自身短视行为及完善相应的治理机制等层面,农村商业银行均处于方案设计阶段,在实践中没有具体的策略进行执行,难以发挥自身效果。
(三)股权结构不合理
农村商业银行的前身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在组建之初,股东主要来源于信用社的员工及主要的大客户,因此股东在分布上相对零散,呈现出股东数量多、股东持股比例少等现状,造成股东管理的难度加大,成本提升。根据我国颁布的农村商业银行员工持股的相关规定可知,员工持股比例不得大于20%,而这种规定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管理水平粗放化、关注度及责任意识淡化等现象,这一点与企业高持股比例所形成的严格高效管理形成很大的反差。
(四)股东关联交易风险
农村商业银行在进行增资扩股时,往往会采用刻意隐瞒相关有效信息或者没有及时将信息进行对外披露等方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识别及评估股东关联的难度提升,因此造成股东在进行增资时,往往选取联合多家相互关联的企业来进行集中控股,从而为衍生系统风险埋下隐患,存在巨大的风险“敞口”。与此同时,农村商业银行在股权质押、股东关联交易的全方位监管上缺乏制度保障及执行力,存在部分股东将股权进行全面质押后仍然具有股东效应的行为,给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带来操作风险。
二、优化农村商业银行股权管理的对策建议
结合农村商业银行在股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从股权机制健全、股权结构优化、人员意识提升及风险监管等层面展开对策制定。
(一)增强中小股东行权力
对于中小股东,一方面应在行权方式上进行创新。推行中小股东的代表制度,对股权代表赋予相应的经营权限。经推选的股权代表允许进入董事会,反映中小股东提出的相应问题,来最大程度的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另一方面要完善农商行内部员工的持股机制。在坚持公平、自愿的前提下,要构建以公会为中心的持股会,通过科学流程来选取股权代表,参与农商行的治理及运行,成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一张“名牌”。
(二)创新股权机制
为打通农商行进入资本市场的渠道,应由上级部门(如省联社)等进行主管,协同各区域农商行进行集中出资,来设立农商行股权交易信息中心,实现股权登记、质押、挂牌、托管等多功能,同时结合当地农村区域发展状况,可以将债权、土地承包权、金融资产及林权等在交易中心来办理交易及托管,将其打造成适用于农商行的战略平台。除此之外,农商行应建立健全股权流通的相应机制,完善交易流程及运行规则,对股权转让、设置及信息披露来进行明确规定,严格规范股权在交易中的操作细则,将制度进行市场化、透明化,使得广大股东充分明晰自身的权益,构建科学规范、合法、高效的农商行股权流动机制,实现股权的正常化,发挥农商行股权的真正价值。
(三)优化股权结构
对于任何股份制组织而言,良好的法人治理是构建科学股权结构的根本前提。股权在设置中“小而多”,很容易造成所有者在实践中缺失。因此对农村商业银行而言,集中股权,优化结构是对高管的一种约束及制衡。结合现代股权组织结构多样化的特点可知,农村商业银行在发展中应不断优化调整自身股权结构,保持员工股、法人股、其他自然人股之间的科学配比,实现用户结构与股权结构、市场结构之间的一种自适应匹配。因此应做到:一方面需要根据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来适当提升股权的集中程度。在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上,通过采用协议转让、股权回购等方式,来对额度较小且相对分散的其他自然人持股来进行整合,尽可能减少这部分群体的持股股东数量,从而提升单位持股者的金额。同时,农村商业银行在进行扩股增资时,应坚持引入股东必须认可农村商业银行的自身发展理念,积极吸引农民合作社、农村的龙头企业及私营业主等优质股东,来保持客户之间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对于农商行员工而言,要适当增加持股比例。银监会应制定相对宽松的政策,适当放宽对农商行内部员工的持股比例限制,制定科学的方案来循序渐进的引导员工增持股份,实现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的一致化,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及主动性,对农村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动力支撑。除此之外,对企业法人持股者,需要加大动机及背景考察,严禁与“三农”无关者入场,严格进行制度审批,防止偏离农商行发展的初衷。
(四)加强风险监督
针对农商行在股权管理中存在关联交易风险,为防止操作风险,应做到:首先需要建立健全农商行的风险交易机制。按照公司治理要求,来修订相应的制度及章程,对股东的义务、权力及责任进行明确界定,规范各种关联交易及关联关系,明确具体的奖惩相应措施。其次要构建常态化监督模式,加强对农商行企业股东的管理。企业股东在进行信息披露时,需要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及时向董事会来报告关联交易的企业运行状况,参照其他金融机构来进行确定,对于在操作过程中违背诚信的股东企业或者刻意隐瞒关系的人员不能担任农村商业银行监事及董事。對于关联方及单一股东,农商行在进行授信额度界定时,应严格控制在股权总金额的10%以内。最后需要对股权质押进行科学界定。对于企业在农村商业银行的借款金额超过上一年度股权所产生的净值时,此时股权不得以任何方式来进行质押。如果质押股权数量超过自身持股的一定比例时,需要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参与表决,共同讨论后作出决定。
三、结束语
农村商业银行对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为解决农商行发展中出现的股权结构单一、股权高度分散、激励机制缺失等诸多问题,唯有对股权机制进行创新,提出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引入全周期监管来预防系统性操作风险,充分维护中小股东的自身权益等,才可以保障农商行在经济新常态的发展中稳步前行。
参考文献:
[1]何婧,何广文.农村商业银行股权结构与其经营风险、经营绩效关系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5,36(12):65-74+111.
[2]蔡艳玲.农村商业银行试行股权激励的思考[J].中国外资,2013,(06):40+42.
[3]王玲,谢玉梅,胡基红.我国农村商业银行效率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财经论丛,2013,(05):53-58.
[4]张艳.股权结构、信贷行为与农村商业银行绩效研究[D].西安理工大学,2018.
[5]高伟.农村商业银行掀起股权改革新高潮[J].西部论丛,2007,(10):28-30.
作者简介:路怀登(1980-),男,,江苏扬州,学历:本科,职称:中级,研究方向,会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