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未成年人审前羁押状况有待改善。实践中,未成年人审前羁押主要存在羁押决定程序完全掌握在公安和检察机关手中,缺少监督,且有羁押期限过长、羁押期间忽视教育工作、未严格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羁押、羁押中的户籍歧视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应当确立审查批捕由专人办理的规定、完善审前羁押决定程序、着手建立统一的少年看守所、探索非监禁措施的应用、提高办案人员的侦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