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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基于科学发展观的科学指导,探析公民意识基本内涵以及公民意识培养的价值意蕴,并根植于我国当前社会发展新情况,探寻行之有效的公民意识培养具体措施,为提升整体公民素质,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具体实践提供一定智力支撑。
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 公民意识 培养
公民意识培养作为公民教育的核心内容,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也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探究我国公民意识培养策略,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现实运用。其蕴含着唯物主义的辩证思考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公民意识基本内涵
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公民意识培养,不仅仅是一种协调个人和政府、个人与社会关系,实现个体的政治社会化、法律社会化和道德社会化的社会意识形态的集聚,而是指具有理性主体意识的公民以科学理论为支撑,通过有效手段,正确地认识、积极而负责地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生活,以提升民主社会核心理念和价值所有社会意识形态活动的总和。公民意识培养的主体是人,以人为本是公民意识培养的基础,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是公民意识培养的题中之意。公民意识培养与科学发展观之间紧密,科学发展观全面渗透于公民意识培养过程中,反之,公民意识培养又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创造了夯实的条件。
二、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国公民意识培养的价值意蕴
科学发展观丰富的理论内涵即丰富了公民意识这一概念,也为其内涵鉴定注入了新的血液。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公民意识培养有着多维的价值意蕴,为公民意识培养的具体实践提供了有效的指导作用。
(一)“科学理论”的基础指导。科学发展观集中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与我国国情巧妙结合,是被实践逐渐检验了的科学理论体系。在公民意识培养中坚持科学发展观为基础指导,渐次教育和影响当前“资产阶级自由意识”、“小农意识”等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有助于掌握我国公民意识培养的理论制高点,促进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科学发展观把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价值论取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目标有机地统一起来,从理论与实践上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价值论支撑和目的性导向。这同样也为我国公民意识培养提供了强有力的价值导向,为塑造和完善公民自我人格,提升公民整体素质和道德水平,促进公民及社会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价值基础。
(三)“针对性和实效性统一”的实践标准。针对性和实效性相统一是衡量我国公民意识培养实践价值的重要标准,是创新公民意识培养方法、提高公民意识培养水平的重要途径。坚持针对性和实效性两手抓,将“强调公民意识培养的针对性,讲究公民意识培养的效益观念”作为实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助于达到公民意识培养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恒久目标。科学发展观蕴含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基本要求有力地体现了共产主义者的共同向往,进一步深化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强调了“以人为价值核心和社会本位,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的理论要义。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既是科学发展观的价值目标,也是实现公民意识形态良性转变的恒久目标。
三、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国公民意识培养的具体措施
(一)深化理论指导,突显公民意识培养体系性。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深化理论。新时期公民意识培养急需找寻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形成理论体系。我们应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追求学科领域中的真理,探寻我国公民意识培养的特殊规律和内在联系,积极推进相关学科发展,以此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作用。
(二)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公民意识培养主体性。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义,应全程运用到公民意识培养当中。一方面要将公民的全面发展放在首位,基于公民发展的现实需求,将“以人为本”理念贯彻公民意识培养的全过程中,不断满足公民生存发展的多样性物质文化需要,为公民自由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和精神条件。另一方面要以实现公民全面发展为目标,尊重公民的差异性发展特征,充分发挥公民主体能动作用,激发公民参与社会建设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深其对国家、社会的归属感和使命感,以最大限度地挖掘每一公民的发展潜能。
(三)基于实践效益,明确公民意识培养层次性。公民意识培养存在其特有的阶段性特征和层次性差异。在公民意识培养中应当秉持与时俱进的观点,充分考虑时代发展的全新要求和公民内在差异化需求,将针对性和实效性相统一作为公民意识培养的切入点,分层次加以引导。既要根据公民意识水平发展规律,設立符合阶段发展的标准,渐次引导公民形成正确的社会意识。又要以公民基本思想道德要求为着力点,立足于具体实践,明晰不同领域、不同职业的公民意识特征,具体化公民意识培养原则,并鼓励公民以更高标准要求自我,逐渐向高层次发展。
(四)依托高校发展,优化公民意识培养队伍资源。建设专业化教师队伍是公民。
(五)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公民意识培养环境合力。教育环境在公民意识培养中。
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家庭、学校、社会作为公民意识培养的三大主要环境,应共同努力塑造良好氛围,形成以学校教育为主,家庭、社会影响为辅的三位一体公民意识培养环境。既要加强学校、家庭、社会整体的配与协作,积极引导人们客观认识当前我国社会意识形态发展状况,加强其对公民意识培养的重视度;又要通过家校合作、学校与社区合作等方式来巩固学校公民意识培养中所取得的成果,避免非主流意识形态弱化公民意识培养的阶段性成效。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2010.
[2]郑杭生.从政治学\社会学视角看公民意识教育的基本内涵[J].学术研究,2008.
[3]陈志文.科学发展观视野下GNH关怀发展理念研究[D].湖南科技大学,2010. (编辑 王立建)
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 公民意识 培养
公民意识培养作为公民教育的核心内容,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也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探究我国公民意识培养策略,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现实运用。其蕴含着唯物主义的辩证思考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公民意识基本内涵
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公民意识培养,不仅仅是一种协调个人和政府、个人与社会关系,实现个体的政治社会化、法律社会化和道德社会化的社会意识形态的集聚,而是指具有理性主体意识的公民以科学理论为支撑,通过有效手段,正确地认识、积极而负责地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生活,以提升民主社会核心理念和价值所有社会意识形态活动的总和。公民意识培养的主体是人,以人为本是公民意识培养的基础,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是公民意识培养的题中之意。公民意识培养与科学发展观之间紧密,科学发展观全面渗透于公民意识培养过程中,反之,公民意识培养又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创造了夯实的条件。
二、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国公民意识培养的价值意蕴
科学发展观丰富的理论内涵即丰富了公民意识这一概念,也为其内涵鉴定注入了新的血液。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公民意识培养有着多维的价值意蕴,为公民意识培养的具体实践提供了有效的指导作用。
(一)“科学理论”的基础指导。科学发展观集中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与我国国情巧妙结合,是被实践逐渐检验了的科学理论体系。在公民意识培养中坚持科学发展观为基础指导,渐次教育和影响当前“资产阶级自由意识”、“小农意识”等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有助于掌握我国公民意识培养的理论制高点,促进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科学发展观把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价值论取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目标有机地统一起来,从理论与实践上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价值论支撑和目的性导向。这同样也为我国公民意识培养提供了强有力的价值导向,为塑造和完善公民自我人格,提升公民整体素质和道德水平,促进公民及社会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价值基础。
(三)“针对性和实效性统一”的实践标准。针对性和实效性相统一是衡量我国公民意识培养实践价值的重要标准,是创新公民意识培养方法、提高公民意识培养水平的重要途径。坚持针对性和实效性两手抓,将“强调公民意识培养的针对性,讲究公民意识培养的效益观念”作为实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助于达到公民意识培养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恒久目标。科学发展观蕴含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基本要求有力地体现了共产主义者的共同向往,进一步深化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强调了“以人为价值核心和社会本位,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的理论要义。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既是科学发展观的价值目标,也是实现公民意识形态良性转变的恒久目标。
三、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国公民意识培养的具体措施
(一)深化理论指导,突显公民意识培养体系性。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深化理论。新时期公民意识培养急需找寻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形成理论体系。我们应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追求学科领域中的真理,探寻我国公民意识培养的特殊规律和内在联系,积极推进相关学科发展,以此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作用。
(二)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公民意识培养主体性。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义,应全程运用到公民意识培养当中。一方面要将公民的全面发展放在首位,基于公民发展的现实需求,将“以人为本”理念贯彻公民意识培养的全过程中,不断满足公民生存发展的多样性物质文化需要,为公民自由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和精神条件。另一方面要以实现公民全面发展为目标,尊重公民的差异性发展特征,充分发挥公民主体能动作用,激发公民参与社会建设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深其对国家、社会的归属感和使命感,以最大限度地挖掘每一公民的发展潜能。
(三)基于实践效益,明确公民意识培养层次性。公民意识培养存在其特有的阶段性特征和层次性差异。在公民意识培养中应当秉持与时俱进的观点,充分考虑时代发展的全新要求和公民内在差异化需求,将针对性和实效性相统一作为公民意识培养的切入点,分层次加以引导。既要根据公民意识水平发展规律,設立符合阶段发展的标准,渐次引导公民形成正确的社会意识。又要以公民基本思想道德要求为着力点,立足于具体实践,明晰不同领域、不同职业的公民意识特征,具体化公民意识培养原则,并鼓励公民以更高标准要求自我,逐渐向高层次发展。
(四)依托高校发展,优化公民意识培养队伍资源。建设专业化教师队伍是公民。
(五)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公民意识培养环境合力。教育环境在公民意识培养中。
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家庭、学校、社会作为公民意识培养的三大主要环境,应共同努力塑造良好氛围,形成以学校教育为主,家庭、社会影响为辅的三位一体公民意识培养环境。既要加强学校、家庭、社会整体的配与协作,积极引导人们客观认识当前我国社会意识形态发展状况,加强其对公民意识培养的重视度;又要通过家校合作、学校与社区合作等方式来巩固学校公民意识培养中所取得的成果,避免非主流意识形态弱化公民意识培养的阶段性成效。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2010.
[2]郑杭生.从政治学\社会学视角看公民意识教育的基本内涵[J].学术研究,2008.
[3]陈志文.科学发展观视野下GNH关怀发展理念研究[D].湖南科技大学,2010. (编辑 王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