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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磷矿资源中占大多数的中低品位磷矿均需要经过选矿富集才能生产出合格的磷精矿以供磷化工使用。选矿后的精矿单位成本高达470元/t,与市场上同质的高品位矿石每吨相差100多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资源税提高不仅没有起到保护磷矿资源和合理利用磷矿资源的作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采富弃贫’现象的恶化和蔓延,与国家提倡的“贫富共采,政策相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