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的人(创作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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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实说我不大会写这种创作谈,怕写得假,更怕写得真,因为写得真会很傻,而假作真时真亦假。
  创作,也就是我们朋友间说的“闯作”,也就是写作,也就是写字,其实就是打字,我就先谈谈打字吧。
  几乎每个人都会打字,在打这个行为与字这个结果之间,还有眼睛、大脑、语言、手指、记忆、触感、键盘、输入法、屏幕、Word、字体、格式诸条件,形成种种交叉的距离,而且这只是一个近距离的打字小朝廷,镜头拉开,还有一桌一椅,浓茶咖啡,今日天气,室内布局,采光程度,情绪测定,外部噪音,社交媒体,更扩大一些,则有个人史,社会史,时间表,幸福度,安全性,负罪感,再大些还有经验、逻辑、判断、想象、创新,然后还有尚未来临的黑夜,即将照亮的黎明,无法抵达的大海中心,不大靠谱的地球深处,和妈妈叫你回家吃饭的永恒回声。我在打这些字的时候,它们是按照某种秩序到来的么?是永动的吗?是在看似万年不动中动着吗?打字的人到底在干吗?我没那么确定。确定的是,我用的是五笔输入法。
  《小雷因寺》的开头不是打出来的,是在纸上写的,一种竖排400字绿格稿纸,纸质雪白,厚实锋利,我的手指还被它割伤过。笔是12块钱的财会特细钢笔,碳素墨水。2003年,我乘了一架飞机去深圳公干,但没见到想见的人。领导顺水推舟说,就当度个假吧。于是我玩了三天,就带着七大本这种稿纸回北京,结果落不了地,飞机在气流中作冲浪运动,可以看到北京上空被一座黑色的宫殿压顶,雨柱像是哥特式的柱廊,一群宙斯揪起胡子,在云里挖坑,雷电交加,飞行员左躲右闪,使出浑身解数,带着我们降到天津去了。那正是“非典”时期。后来,我有了恐机症。
  “非典”放假,院子里的葡萄熟了,来了一个朋友,我们把啤酒倒进有希腊式纹彩的陶罐里,再从陶罐倒进杯子喝,结果喝的全是沫子。没人来的时候,我就在新稿纸上写了《小雷因寺》的开头,虽然没写到葡萄,但我是吃着葡萄写的。写了第一和第二章,然后就反复写这两章,直到它们不用改了,又写了下面的两章,然后再反复写这四章,简直像练琴一样,用了很多纸,很费时间,后来变成了一种形象工程,像一个一头多身的怪物,拖着缠绕不清的身体。幸好我迷途知返,把纸一丢,就改去打字了。而那个开头我都能背出来了。电脑的好处是毫无平面之忧,它只有纵深,你打出字就像扔进去,像把伞兵投向看不见的大地,而在纸上是陆军的行进,到处都可能有埋伏,你得老老实实打得很艰苦才行。
  最早的一个动机是,我有一个人跨过一条马路的瞬间画面。但他还没有真的跨过去。《小雷因寺》整体的抽象大概就是从这个画面出来的。更早的时候,我听过一支歌,老鹰乐队的“小镇新丁”,New Kid in Town,我听着那个调调,就写了一个人来到一个小镇,早晨看到人人都上班去,而他也想做点什么,但还没想好。写了几百字。我把这个动机也放了进去,但是它后来钻啊钻啊地像搬家一样就消失在小说的某个段落里了。大概还找得到。
  开头一直没变過,我想用最简单的句子,搭出不同的积木,和语言赛跑,又不成其为单纯的文字游戏,它得反复追逐自己,在相对小的空间里自我衍生,一句勾着一句,但绝不是这一句必须接着的那一句,而是可以互相熏染的一句句,很不要脸地说,就像巴赫的二部创意,大胆开路,小心驾驶,故作轻松,一本假正经。尤其是开始上路的时候,路是干净的,它提供给你的也是正确的直觉和可能性,但往后就得靠你自己了,随着打出的字越来越多,打字的人会混乱,他感到了重量,时间在嘲笑他,经验在抽他,他的判断力,开始骗他。但写小说的乐趣,就是其实你不知道要写什么,却大概知道在写什么。
  我从前有一种错误认识,觉得那些写出一本本书的作家都是在日夜不眠不休地写作,本应如此,不该中辍,原则上怎么可能停下来吃饭呢?我很喜欢对别人讲原则。写完再吃吧,福克纳老师,不许犯困,马尔克斯先生。我知道的一个振奋人心的例子是美国作家安·波特,她写《中午酒》的时候把自己关在一个小城旅馆里不停地写了三个星期,大概吧,真是楷模,那篇五万字的小说是我读过的写得最快最好的小说。
  讲原则其实是因为离原则太远了。我不能一一尽显整个写的过程,这篇七万多字的小说中断过好几次,对于写完它我没抱过太大希望,没想过这个问题。其间的十几年中发生了好多事,但这篇小说没怎么变过,像在冬眠,我只是有时溜过去给它补充一点给养。第一稿完成是在2014年底,我在延吉待了一个冬天,在那儿写了后半部分的草稿,回到北京只用两个星期就写完了。那时我重新租了房子,买了一张折叠小桌,桌上放了一个朋友送的花瓶,瓶中插着捡来的一枝小花,最后一天,一口气写了四千字,几乎没有停顿,没有修改,没有吃东西,喝了几罐啤酒,写完最后一句,又喝了几罐。
  哦不对,作者都会骗骗自己的,最后一句不是最后写的那一句。最后一整段早就写好了放在那里了,像船坞等着接驳,而航船还在海上,你根本不知道哪一下子送炭入炉使它具有了靠岸的力量。
  这是一篇不便归类的小说。所以它并不Type,而是打字打出来的,这里边所有的字都和我是老相识了,我已经像打铁一样打了它们十几年,有很多字都删掉了,永不录用,有些悄悄换了章节,像老干部一样又保护下来,然后今年,又删掉一万字,新打进去两万字。五年前,“副本制作”为它出过一个不公开的小册子,但那个版本和现在的也不一样。冯俊华兄问,为什么是“小雷因”不是“小雷音”,我说,因为它不是西游记。其实他知道答案。另外,“因”的字形更好看。
  这当然不是写作过程了,小说会问你,写作过程是啥?你根本答不上来。
  那天跟童末聊起一本叫《发光的小说》的小说,说到“写作者”这个词,我们都不大以为然,当然“作家”、“小说家”什么的就更可怕了,我开玩笑说,中文里可能找不到正确的词了,英文的Writer倒挺好,听着跟Waiter差不多,作者其实就是等待写作的人嘛,也就是侍候写作的人嘛,你看这个叫马里奥什么的作者,前边拉拉杂杂写了一堆等待写作过程中发生的日常,最后才是那个所谓的薄薄的“发光的小说”,在日常中,这个发光体一直被盖在一堆没有光的家常杂务里,作者观察叙述展示着他无聊的生活,不时呼唤着那个隐身的其实也不知道在不在那儿的“写作”,而在后面的部分,作者消失了,小说开始发光,也就是说,一个故事亮出了它自己,这两个文本并不能互相嵌入,被视为“写作”的作品和写作本身被扯开了距离,又互相作用和成立,就像一个母体孕育着婴孩,但直到生出来她才能见到他(她)。在前边漫长的等待部分,你看不到作者是怎么写作的,只能看到他在酝酿,焦虑,拖延,而在后边的“故事”里,则把“真实”的生活剔除得一干二净,就像两个房间,一个里面坐着国王,一个里面是所有他贫贱时的朋友。
  当然我们都要经过漫长无味的日间生活,等待,以及各种浪费生命的举动,才能和我们喜欢的事情相会。
  写小说像进来又像出去。入森林记其实就是出森林记。
  整座森林永远有很多他不曾去到的地方。但不妨碍它是整座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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