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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品管理制度起步较晚。在1999年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启动之前,我国药品市场除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实行特殊限制外,其他药品基本上处于自由销售状态;从2000年1月1日开始,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办法开始实行:从2000年4月1日起,大容量注射液,粉针剂类药品要求凭处方销售;从2001年10月1日起,所有注射剂必须凭处方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