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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代后期中共在华北地区开展的土改运动,一度出现了提升阶级成分、扩大打击范围、采用暴力手段等“过激化”现象。这些现象是一系列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主要包括中共宁“左”勿右的政策取向、阶级划分的理论与实践、乡村社会的普遍贫困状态、国共内战的军事环境以及农民的平均主义心态等。这彰显了中共群众运动的基本特征之一,即“有法”与“无法”之间相反相成的辩证关系。在温和与激进、“有法之法”与“无法之法”间适时而如意地转换,是中共得以成功实现民众动员和乡村治理目标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