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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是具体的。任何真理都是相对于特定的过程来说的,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所谓具体的,即主观认识要同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客观实践相符合;所谓历史的,即主观认识要同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客观实践相适应。真理具体的存在是一个过程,把真理看作主体向客体,主观向客观无止境的接近,看作历史的发展过程,而非某种一经达到便永远不变的静止状态。对近现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变化,是真理具体性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