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果园是证券--兼评'庄园主'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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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国两制"主要是指社会经济制度。社会经济制度是根本性的。但香港特区的政治体制也是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之下设计的。在中国的整个大陆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所以不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另一方面,香港特区不实行"议会制"。西方的"三权分立"不适用于香港。当然,香港特区也不保留原有的"总督集权制"。 1997年7月1日特区成立之时起,香港实行"行政长官负责制"即行政长官代表香港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并向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它的特点是:行政
<正> 香港新的民主政治制度,是一种全新的地方宪制。这一制度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和在政府的结构上,都是当今世界宪政制度的创举。它摒弃了带殖民色彩的总督制,作为地方政府它不是一个总统制或内阁制,也不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及其行政首长负责制。而是在保证香港原有政制好的传统的基础上,兼收并蓄世界各国政制中有益的经验而创造的一种全新的政治体制——民主责任制政府。它是高度的民主,广泛的责任,高效的行政相结合的政制。民主是现代政治制度的基础,责任是现代政府机制的核心,高效是现代社会运作的生命。正是这三者的结合,
<正> 我很荣幸被邀请出席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与一国两制经济研究中心合办的"一国两制:理论与实践"国际研讨会。 1997年可说是香港历来最充满挑战的一年。举世瞩目的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已于6月30日举行。香港已经回归祖国。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就是:7月1日以后,香港是"一切如常",毫无改变抑或是"惊天动地的改变"?我相信实在情况是在两个极端中取得平衡。但有一样必然的改变,就是香港的法律制度,将由单语渐转为双语,亦即是说是由单一英语改为中英语并重的法制。
<正> 一、问题透过一系列的安排,香港现时可以获得世界各地众多司法区提供民事及商事上的司法协助,同时也向众多司法区提供相同性质的协助。这些安排可分为下述四类: (a)伸延适用于香港的多边国际协议; (b)伸延适用于香港的双边国际协议;
<正> 一、与中国民法通则的比较日本民法典仿效德国法等大陆法系,将侵权行为放在债权之章,与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并列规定。那是根据这些都是对人的请求权这一共同点来考虑的。相反,中国民法通则不把侵权行为放在债权之章,把它放在民事责任之章。因为其立法宗旨侧重于侵权行为法的目的最重要是防止和制裁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