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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描述性统计和个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2006年底A股造纸行业23家上市公司为样本,对其招股说明书及2003年至2005连续三年共65份年度报告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显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披露与环境法规的发布时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披露动机源于政府的压力而非市场的需求;年度报告中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不及招股说明书;环境信息披露方式不规范、内容不全面,实用性较低;披露目的是为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而非履行公司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