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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84年,据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西藏)劳动部门的统计,截止到年底,共安置了353万人就业。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安置117万人,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安置178万人,从事个体经营的38万人,从事临时性工作的20万人。年末尚有城镇待业人员236万人。 与以往相比,1984年全国安置城镇待业人员就业的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年末结转的待业人员比历年都少,城镇待业率下降到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