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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普遍存在财务管理意识淡薄、预算管理不科学、资产管理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因此,如何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水平,是摆在中小学校财务工作者面前一个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一、新时期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规范化管理意识薄弱。
虽然中小学校都有一套自我订立和推行的学校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但管理水平良莠不齐,这与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很大关系。有章不循、执行不力和监管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遇到问题也处理不及时,会计规范化管理意识较薄弱,缺乏有力的相互制约和监管机制。
2.往来经济业务清理不及时,往来款项科目设立失真。
(1)经济业务不及时清理结算,造成损失往来款项中呆账、死账的现象时有发生。
(2)往来款项科目的设立失真,导致经济业务管理混乱。
3.基建工程财务监管不严,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1)基建工程缺乏财务监管。财务人员对本校工程项目合同的具体内容不详,只要票据上有主要领导签字,就盲目支付工程进度款,财务人员对这一过程缺乏监管,容易造成预付款的预付比例过高和总额过多。
(2)会计核算不明晰、不完整。主要反映在:①财务人员未按工程项目名称和经济要求设立往来明细科目。如学校的综合楼、教学楼、实验楼等集中反映在同一个会计科目中,未按实际区分工程项目,造成工程的账务管理混乱;②财务人员在工程完工结转支出的会计分录中,未同时计入发生的固定资产增值,容易造成固定资产漏记,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3)工程结算票据不合规,存在用服务业发票和普通增值税发票结算工程款的现象。
(4)工程结算票、据分离。基建工程竣工审计后,存在审计结果报告书未附在建筑业统一发票后一起报销入账,出现票、据分离现象,导致结算依据不充分。
4.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不明晰,计价方法不明确。
入、出库登记不完整,盘点清查不及时,申报处置手续不完善。
二、中小学财务管理措施和方法
1.提高财务人员的管理素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章程,并严格遵照执行,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对新上任财务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并有针对性地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2.加强现金管理和使用的督查。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严防超标准、超范围使用现金及现金存放隐患的发生。
3.加强收入合理性、完整性的督查。要严防闲散资金游离于体制外、私设“小金库”形成账外账,加强对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票据、收费许可证的检查,同时通过对学校发展规模、学生人数来测算学校收入是否收齐收足、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是否存在私存私放。另外可通过对学校资产的检查,清查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
4.加强支出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的督查。要严防虚假列支、套现、冲抵、冒领的现象发生;一是核查账实是否相符。如与基建工程有关的修缮费,必须提供工程竣工审计结论和相关的协议结算合同书并进行实地询访,做到眼中有物、心中有数;如报销会议费,必须附有会议通知书,会议记录或纪要,出席会议人员名单,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大型设备购置一定要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渠道,报销需提供销售单位的结算清单及学校的入库通知单,并督查是否真实、准确。二是搞好核退、支出事项的监督,严防用虚假发票回流冲抵、弄虚作假,规避学校的风险。
5.加强往来款项的真实性、合理性的督查。要严防收支挂往来账、逃避预算监督管理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往来款项的清理,按照规定及时结算,查看经济业务是否存在、是否真实、是否合法合理,以防个人长期借款不还、不良信誉单位借出的资金无力偿还或超出追溯时效等现象的发生,避免形成呆账、死账,造成学校损失。
6.加强基建工程财务监管制度。财务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工程决算合同及竣工审计报告,按比例支付进度款,按审定金额支付结算款。会计核算应准确完整,工程结算后应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
7.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细节的督查。要严防漏记、多记、少记和不平行登记现象的发生,严防账实不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掌握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1)新建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新建的实际成本记账。
(2)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定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8)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一、新时期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规范化管理意识薄弱。
虽然中小学校都有一套自我订立和推行的学校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但管理水平良莠不齐,这与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很大关系。有章不循、执行不力和监管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遇到问题也处理不及时,会计规范化管理意识较薄弱,缺乏有力的相互制约和监管机制。
2.往来经济业务清理不及时,往来款项科目设立失真。
(1)经济业务不及时清理结算,造成损失往来款项中呆账、死账的现象时有发生。
(2)往来款项科目的设立失真,导致经济业务管理混乱。
3.基建工程财务监管不严,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1)基建工程缺乏财务监管。财务人员对本校工程项目合同的具体内容不详,只要票据上有主要领导签字,就盲目支付工程进度款,财务人员对这一过程缺乏监管,容易造成预付款的预付比例过高和总额过多。
(2)会计核算不明晰、不完整。主要反映在:①财务人员未按工程项目名称和经济要求设立往来明细科目。如学校的综合楼、教学楼、实验楼等集中反映在同一个会计科目中,未按实际区分工程项目,造成工程的账务管理混乱;②财务人员在工程完工结转支出的会计分录中,未同时计入发生的固定资产增值,容易造成固定资产漏记,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3)工程结算票据不合规,存在用服务业发票和普通增值税发票结算工程款的现象。
(4)工程结算票、据分离。基建工程竣工审计后,存在审计结果报告书未附在建筑业统一发票后一起报销入账,出现票、据分离现象,导致结算依据不充分。
4.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不明晰,计价方法不明确。
入、出库登记不完整,盘点清查不及时,申报处置手续不完善。
二、中小学财务管理措施和方法
1.提高财务人员的管理素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章程,并严格遵照执行,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对新上任财务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并有针对性地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2.加强现金管理和使用的督查。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严防超标准、超范围使用现金及现金存放隐患的发生。
3.加强收入合理性、完整性的督查。要严防闲散资金游离于体制外、私设“小金库”形成账外账,加强对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票据、收费许可证的检查,同时通过对学校发展规模、学生人数来测算学校收入是否收齐收足、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是否存在私存私放。另外可通过对学校资产的检查,清查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
4.加强支出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的督查。要严防虚假列支、套现、冲抵、冒领的现象发生;一是核查账实是否相符。如与基建工程有关的修缮费,必须提供工程竣工审计结论和相关的协议结算合同书并进行实地询访,做到眼中有物、心中有数;如报销会议费,必须附有会议通知书,会议记录或纪要,出席会议人员名单,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大型设备购置一定要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渠道,报销需提供销售单位的结算清单及学校的入库通知单,并督查是否真实、准确。二是搞好核退、支出事项的监督,严防用虚假发票回流冲抵、弄虚作假,规避学校的风险。
5.加强往来款项的真实性、合理性的督查。要严防收支挂往来账、逃避预算监督管理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往来款项的清理,按照规定及时结算,查看经济业务是否存在、是否真实、是否合法合理,以防个人长期借款不还、不良信誉单位借出的资金无力偿还或超出追溯时效等现象的发生,避免形成呆账、死账,造成学校损失。
6.加强基建工程财务监管制度。财务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工程决算合同及竣工审计报告,按比例支付进度款,按审定金额支付结算款。会计核算应准确完整,工程结算后应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
7.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细节的督查。要严防漏记、多记、少记和不平行登记现象的发生,严防账实不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掌握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1)新建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新建的实际成本记账。
(2)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定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8)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