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后,在中国不同阶段的国情、世情等情况下,为了适应本土化需要,我们国家在新的实践中不断进行着理论的创新,这一过程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的过程。只有这样,马克思主义才能在中国发挥作用,展示生命力,体现应有的价值。本文主要从新中国成立,按劳分配理论在中国不断与时俱进,适应实践的变化,显示出生命力的角度展开的。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新中国成立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过程分析
我们党在领导中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事业中,以马克思主义分配学说为指导,结合我国实际,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收入分配问题的认识,逐步确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分配制度,即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分配制度。
1949年-1956年,在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中坚持按劳分配,在其它经济成分中实行“小自由”式的各种各样的分配方式,即“大集中、小自由”的分配。这一分配方式适应了当时我国生产力发展和所有制结构的要求,生产力发展迅速,经济也在较短的时期内得到恢复和发展。“一五”时期出现的良好经济发展态势与这是分不开的,人民的生活水平相对于建国前也有了较大的提高。
1957年至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的是有着严重平均主义倾向的单一的“按劳分配”。此后的20多年时间里,按劳分配受到曲解且被认为是社会主义阶段的唯一分配方式。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开始滋长。我国当时分配制度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在收入分配上搞固定工资制和共产主义的供给制。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大刮“一平二调”的共产风。个人收入在农村实行平均主义的工分制,在城市实行固定的八级工资制。甚至到后来把工业企业中的计件工资和奖金全部废除了,农村中的评工记分和按定额计工资也不实行了,还搞了一个时期吃饭不要钱的供给制,这股风曾被一些人吹捧为“共产主义的萌芽”。其次,在极力鼓吹平均主义分配的同时,出现一股否定、诋毁按劳分配原则的思潮,造成收入分配领域理论上和实践上的极大混乱。最后,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乘机否定社会主义的物质利益关系,宣扬贫穷的社会主义理论。他们提出了宁要贫穷的社会主义,不要富强的资本主义的谬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三大召开前夕,逐步恢复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以农村为突破口,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打破农村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党的十三大到十五大召开前夕,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党的十五大至十六大,提出允许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完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新世纪新阶段,党从构建和谐社会实际出发,着力建立体现社会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2007年,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1]这是党在新时期对收入分配政策的重大调整。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2]
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0多年,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理论和政策以打破平均主义为突破口,在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理念指导下,不断深化、创新和完善,直至党的十八大冲破了传统社会主义分配理论的禁区,以“改善民生”作为标准,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收入分配制度和收入分配政策。
二、收入分配理论创新的经验总结
理论创新不是凭空出现的,是根据实践发展的需要,在不断磨合、完善,最终适应发展的需要的过程中创立的。收入分配理论创新也不例外,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我们学着应用按劳分配理论,但是也允许其他分配方式的存在,我们获得了发展。在特殊时期,我们也犯了一些错误,一度推行平均主义,但是在平均分配显露出明显的弊端后,我们及时进行调查研究,纠正了错误。在普遍贫穷的问题解决后,面临的是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收入分配理论的创新围绕解决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这一突出障碍,强调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都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收入分配理论创新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们可以以收入分配理论创新为例,概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的经验启示。
(一)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是实现和推进收入分配理论创新的基本前提
马克思认为每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列宁指出:“人类从资本主义只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即过渡到生产资料公有和按劳分配。”[3]斯大林主张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公式,也就是共產主义的第一阶段的公式。
毛泽东针对当时国营企业和人民公社如何贯彻按劳分配问题,认为工人、技术人员、一般职员的劳动报酬的多少,应当按照本人技术业务的熟练程度和劳动的数量、质量来决定,不应当按照其他标准。生产队对于社员的劳动,应当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付给合理的报酬,避免社员和社员之间在计算劳动报酬上的平均主义。这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按劳分配的合理贯彻落实,能者多劳,劳者多得,不劳动者不得食。劳动者的收入分配有着确定的衡量标准,避开了平均主义的弊端。
(二)党内领导能发现失误并及时纠正错误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得以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的重要原因
毛泽东晚年曾错误地把按劳分配当作“资产阶级权利”加以限制。毛泽东认为:按劳分配原则必然带来劳动报酬的差别,势必导致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从而出现资本主义复辟。邓小平认识到把按劳分配,社会收入不平等等现象当作“资产阶级权利”加以限制,在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其结果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 1978年邓小平在《坚持按劳分配》的谈话中,明确提出,按劳分配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不是资本主义的。后来又说,合格的管理人员、合格的工人,应该享受比较高的待遇,真正做到按劳分配。这个并不是资产阶级的,平均一百元二百元的工资,变不成资本家。邓小平的这些论述,是对把按劳分配看成是“资产阶级权利”而加以限制的观点的否认,是对长期以来根植于人们思想深处的错误认识的澄清,为社会主义做到真正的按劳分配起到了解放思想的作用。我们党内的领导人,在不断实践中,及时的纠正错误思想的做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沿着正确道路前进的重要原因,这对于今天乃至以后的我国理论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启示。
(三)调查研究是实现和推进收入分配理论创新的基本方法
由于缺乏经验、急于改变落后面貌,领导者凭借个人主观愿望和意志办事,头脑发热、急于求成,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对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造成严重危害。之后不久,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开始觉察到问题的严重性,从而大力倡导调查研究,力图纠正失误。1961年l月,毛泽东直接组织和指导三个调查组分赴广东、湖南、浙江的农村开展调查。集中力量对农村人民公社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关于分配问题:过去搞三七开,三成按人口供给,七成按工分分配,事实上不劳动者也可以得食。因此可以考虑打破这个框框,全部实行按劳分配,用公益金和公益粮补贴困难户,这样就可以调动全体社员的劳动积极性。邓小平在实事求是年南到广州,北到大庆,从农村调查到工矿视察,明确强调指出,按劳分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领导的决策决不是拍拍脑袋就做出来的,必须是在深入实践,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做出的科学的决策。毛泽东曾一直强调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对于今天仍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四)正确把握国情变化是实现收入分配理论创新的基础
最初反对平均主义分配方式,确立按劳分配的制度,是为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解放生产力,消灭普遍贫穷。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是贫富差距拉大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也在不断凸现。尤其是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日益多样化,地区差距、行业差距、城乡差距过大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民族团结,威胁着社会和谐稳定,不利于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如何凝聚社会力量,增强群众的向心力,保持社会持续和谐的发展状态,是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严峻课题。因此,对收入分配进行再次调整就是不能回避的课题。于是有了十四大及其以后对收入分配理论的不断改革,并且愈来愈注重公平,扩大初次分配中劳动收入所占的比重,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从单一的按劳分配理论到十六大“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再到十七大“健全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最近,十八大报告又提出“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从收入分配制度的这些变化中,不容置疑的是收入分配越来越注重实现公平,实现共同富裕,着力解决新的社会冲突。这是顺应时代要求,体现国情变化的对应措施。实践证明,只有不断的把握我国国情的变化,随着国情的变化,不断调整收入分配制度,才能更好的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进社会团结稳定。这是我们长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得出的结论,对于我们今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这是值得我们重视的。
参考文献: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N].人民日报,2007-10-15.
[2]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N].人民日报,2012-11-18.
[3]列宁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4卷)[M].北京:人民出版 社,1995.
[5]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列宁选集(1-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毛泽东选集(1-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8]邓小平文选(1-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9]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0]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 版社,2005.
[11]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文 献出版社,2008.
[12]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 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N].人民日报, 2012-11-18.
[责任编辑:胡 悦]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新中国成立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过程分析
我们党在领导中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事业中,以马克思主义分配学说为指导,结合我国实际,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收入分配问题的认识,逐步确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分配制度,即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分配制度。
1949年-1956年,在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中坚持按劳分配,在其它经济成分中实行“小自由”式的各种各样的分配方式,即“大集中、小自由”的分配。这一分配方式适应了当时我国生产力发展和所有制结构的要求,生产力发展迅速,经济也在较短的时期内得到恢复和发展。“一五”时期出现的良好经济发展态势与这是分不开的,人民的生活水平相对于建国前也有了较大的提高。
1957年至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的是有着严重平均主义倾向的单一的“按劳分配”。此后的20多年时间里,按劳分配受到曲解且被认为是社会主义阶段的唯一分配方式。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开始滋长。我国当时分配制度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在收入分配上搞固定工资制和共产主义的供给制。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大刮“一平二调”的共产风。个人收入在农村实行平均主义的工分制,在城市实行固定的八级工资制。甚至到后来把工业企业中的计件工资和奖金全部废除了,农村中的评工记分和按定额计工资也不实行了,还搞了一个时期吃饭不要钱的供给制,这股风曾被一些人吹捧为“共产主义的萌芽”。其次,在极力鼓吹平均主义分配的同时,出现一股否定、诋毁按劳分配原则的思潮,造成收入分配领域理论上和实践上的极大混乱。最后,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乘机否定社会主义的物质利益关系,宣扬贫穷的社会主义理论。他们提出了宁要贫穷的社会主义,不要富强的资本主义的谬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三大召开前夕,逐步恢复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以农村为突破口,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打破农村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党的十三大到十五大召开前夕,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党的十五大至十六大,提出允许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完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新世纪新阶段,党从构建和谐社会实际出发,着力建立体现社会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2007年,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1]这是党在新时期对收入分配政策的重大调整。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2]
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0多年,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理论和政策以打破平均主义为突破口,在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理念指导下,不断深化、创新和完善,直至党的十八大冲破了传统社会主义分配理论的禁区,以“改善民生”作为标准,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收入分配制度和收入分配政策。
二、收入分配理论创新的经验总结
理论创新不是凭空出现的,是根据实践发展的需要,在不断磨合、完善,最终适应发展的需要的过程中创立的。收入分配理论创新也不例外,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我们学着应用按劳分配理论,但是也允许其他分配方式的存在,我们获得了发展。在特殊时期,我们也犯了一些错误,一度推行平均主义,但是在平均分配显露出明显的弊端后,我们及时进行调查研究,纠正了错误。在普遍贫穷的问题解决后,面临的是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收入分配理论的创新围绕解决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这一突出障碍,强调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都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收入分配理论创新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们可以以收入分配理论创新为例,概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的经验启示。
(一)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是实现和推进收入分配理论创新的基本前提
马克思认为每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列宁指出:“人类从资本主义只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即过渡到生产资料公有和按劳分配。”[3]斯大林主张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公式,也就是共產主义的第一阶段的公式。
毛泽东针对当时国营企业和人民公社如何贯彻按劳分配问题,认为工人、技术人员、一般职员的劳动报酬的多少,应当按照本人技术业务的熟练程度和劳动的数量、质量来决定,不应当按照其他标准。生产队对于社员的劳动,应当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付给合理的报酬,避免社员和社员之间在计算劳动报酬上的平均主义。这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按劳分配的合理贯彻落实,能者多劳,劳者多得,不劳动者不得食。劳动者的收入分配有着确定的衡量标准,避开了平均主义的弊端。
(二)党内领导能发现失误并及时纠正错误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得以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的重要原因
毛泽东晚年曾错误地把按劳分配当作“资产阶级权利”加以限制。毛泽东认为:按劳分配原则必然带来劳动报酬的差别,势必导致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从而出现资本主义复辟。邓小平认识到把按劳分配,社会收入不平等等现象当作“资产阶级权利”加以限制,在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其结果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 1978年邓小平在《坚持按劳分配》的谈话中,明确提出,按劳分配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不是资本主义的。后来又说,合格的管理人员、合格的工人,应该享受比较高的待遇,真正做到按劳分配。这个并不是资产阶级的,平均一百元二百元的工资,变不成资本家。邓小平的这些论述,是对把按劳分配看成是“资产阶级权利”而加以限制的观点的否认,是对长期以来根植于人们思想深处的错误认识的澄清,为社会主义做到真正的按劳分配起到了解放思想的作用。我们党内的领导人,在不断实践中,及时的纠正错误思想的做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沿着正确道路前进的重要原因,这对于今天乃至以后的我国理论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启示。
(三)调查研究是实现和推进收入分配理论创新的基本方法
由于缺乏经验、急于改变落后面貌,领导者凭借个人主观愿望和意志办事,头脑发热、急于求成,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对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造成严重危害。之后不久,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开始觉察到问题的严重性,从而大力倡导调查研究,力图纠正失误。1961年l月,毛泽东直接组织和指导三个调查组分赴广东、湖南、浙江的农村开展调查。集中力量对农村人民公社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关于分配问题:过去搞三七开,三成按人口供给,七成按工分分配,事实上不劳动者也可以得食。因此可以考虑打破这个框框,全部实行按劳分配,用公益金和公益粮补贴困难户,这样就可以调动全体社员的劳动积极性。邓小平在实事求是年南到广州,北到大庆,从农村调查到工矿视察,明确强调指出,按劳分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领导的决策决不是拍拍脑袋就做出来的,必须是在深入实践,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做出的科学的决策。毛泽东曾一直强调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对于今天仍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四)正确把握国情变化是实现收入分配理论创新的基础
最初反对平均主义分配方式,确立按劳分配的制度,是为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解放生产力,消灭普遍贫穷。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是贫富差距拉大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也在不断凸现。尤其是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日益多样化,地区差距、行业差距、城乡差距过大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民族团结,威胁着社会和谐稳定,不利于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如何凝聚社会力量,增强群众的向心力,保持社会持续和谐的发展状态,是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严峻课题。因此,对收入分配进行再次调整就是不能回避的课题。于是有了十四大及其以后对收入分配理论的不断改革,并且愈来愈注重公平,扩大初次分配中劳动收入所占的比重,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从单一的按劳分配理论到十六大“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再到十七大“健全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最近,十八大报告又提出“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从收入分配制度的这些变化中,不容置疑的是收入分配越来越注重实现公平,实现共同富裕,着力解决新的社会冲突。这是顺应时代要求,体现国情变化的对应措施。实践证明,只有不断的把握我国国情的变化,随着国情的变化,不断调整收入分配制度,才能更好的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进社会团结稳定。这是我们长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得出的结论,对于我们今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这是值得我们重视的。
参考文献: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N].人民日报,2007-10-15.
[2]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N].人民日报,2012-11-18.
[3]列宁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4卷)[M].北京:人民出版 社,1995.
[5]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列宁选集(1-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毛泽东选集(1-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8]邓小平文选(1-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9]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0]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 版社,2005.
[11]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文 献出版社,2008.
[12]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 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N].人民日报, 2012-11-18.
[责任编辑:胡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