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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胎儿期经历唐山大地震的青少年症状自评量表评分研究,探讨胎儿期经历大地震对青少年心理状况的远期影响。方法:1994/1995对唐山市14所学校年满18周岁的高中三年级学生,进行90项症状自评量表测评。其中①胎儿期经历过唐山大地震,出生时间为1976—07—29/1977—04—28,测评时年龄满18周岁的高三学生611例为实验组,男295例,女316例。将实验组分为3个亚组:1976—07—29/1976—10—28出生的为早孕组(地震时母亲已怀孕7—9个月);1976—10—29/197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