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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评述卡尔·波普的元伦理学思想——批判二元论。波普在自然法则与规范法则之间,道德决定(判断)与事实(陈述)之间作了明确的区分,认为道德决定不可能由事实导出,即“应该”不可能由“存在”导出,从而伦理学不是科学。本文则从道义逻辑和元伦理学角度论证:不应该在道德决定与事实之间掘出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否则不仅会使一切道德判断失去客观依据,而且会使主体无法负起道德决定和选择的责任,而这一点又是波普本人所特别强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