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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文明是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主体文明的结合体。它要求良宪、民主、法治与人权四者的结合及在实践中的运作,进而形成具有实践的制度安排与价值追求。宪政文明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制度保障,是政治发展的目标性指向和规律性要求,具有合作、妥协与平衡的优良品格。宪政精神与和谐社会的内涵有着内在的暗合共通之处,为和谐社会价值目标的实现提供了一条现实的制度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