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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介绍了商水县天华种植专业合作社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生产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集中托管、规模经营、农机入股、社员分红、科技支撑、持续增产、产业经营,助农增收等方面内容,以期为农业合作社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 农业合作社;农业现代化;措施;河南商水
中图分类号 F4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10-0280-01
商水县天华种植专业合作社创建于2009年6月。经过几年的时间,该合作社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业务多元化的综合性合作社,在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培训农民、科技推广、提供农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已发展社员336名,经营流转土地266.7 hm2,托管土地666.7 hm2,辐射带动农户3 000余户。该社以服务农业、服务社员、让利于民为宗旨,采取“公司 基地 农户”的运作模式,推进农机和农技的有机融合,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促使农业由粗放经营向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经营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业效益。该合作社于2010年荣获周口市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2011年荣获河南省示范专业合作社,2012年1月被评为河南省种粮大户,2012年7月荣获全国种植业示范专业合作社,7月3日,该合作社理事长刘天华代表河南省在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典型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受到了回良玉副总理亲切接见,并对该合作社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2015年1月26日,在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教科文卫界人士和基层群众代表座谈会上,听取了天华种植专业合作社刘天华的发言。现将该合作社发展的经验介绍如下,以供参考。
1 集中托管,规模经营
当前,农村青壮年劳力大量外出务工,留守老人、妇女成为农村劳动力主体,导致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弱化,与推进“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相悖。针对有的农户家里没人种地,合作社以每年1.2万元/hm2的价格租地经营(全托经营);对没能力种地又不愿意对土地进行流转的农户,合作社每年收取一次性托管费用6 900元/hm2,土地由合作社在麦季集中耕种,粮食收成归农民所有。由于土地流转后,合作社能够采用机械化、标准化作业,托管的耕地产量增加15%左右。粮食品质提高,价格比一般小麦高10%左右。托管后小麦增产、增收,农户扣除托管费用后,收入基本与自己耕种持平。通过托管土地、规模经营,达到了合作社和农民双赢。
土地托管是指种植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等有较强统一经营能力的实体(以下统称托管单位),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对农户承包地进行委托管理。农户把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入托”形式流转给托管单位,并以市场方式向托管单位交付相应的服务和管理费用,托管单位则负责做好农户所选择交托的项目或种、管、收、销生产全过程。土地托管分为半托和全托2种形式。所谓半托,是指农户根据自己的需要,按照托管单位推出的项目选择服务,选择一项交一项的钱。所谓全托,即农户把土地全权交给托管单位管理,农户只需预交一定费用,生产过程中所有事宜均由托管单位负责,在收益分配上,托管单位按照本村同等级地块的上中等纯收入的平均值确定农户收益。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均不改变农民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国家给予农民的一切优惠政策仍归农户享有[1]。
作为土地托管单位,生产中通过实施“六统一”政策,即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灌溉、统一收割和统一销售,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户的生产投资成本,提高了农田管理专业化水平,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保证了较高的土地收益,实现了托管单位和农户“双赢”。农户通过“入托”土地,解决了家中劳动力短缺、农业技术缺乏、种地投资大、地块小不好管理等实际问题,同时又增加了种地收入,因此普遍表示可以接受该模式[2]。
土地托管作为当前土地流转新模式,除能够加快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外,最大的益处就是能够避免土地流转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其中首要的就是资金问题[3]。首先,托管单位可以不去考虑向农户支付土地承包费一事,较常规土地流转就省去近50%的投资;其次,生产过程中因有农户预交的部分管理资金作保障,所以托管单位基本上不用为种植期间投资跟不上而犯愁;再者,由于托管单位和农民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因此可以避免因灾年给生产带来的巨额损失。
2 农机入股,社员分红
天华合作社将社员耕地、农机具作价入股,按社员持股数量分红。目前,合作社共入股资金560多万元,吸纳大中型农机具60台套,成立有机耕队、机收队、排灌队、植保机防队,建设有占地1.33 hm2的农机库、配件库、维修间、加油站、培训中心等设施[4],实行农机统一存放、统一保养、统一检修、统一调度,除完成本社农活外,还对外开展有偿服务和跨区作业,80%的收入归产权所有人,20%的收入留给合作社,确保各种农用具在农业生产中发挥最大作用。仅每年“三夏”期间,合作社组织社员跨区作业,每台农机纯利润达4万多元。
3 科技支撑,持续增产
天华合作社与省农科院、河南袭轰等科研单位合作,建设小麦、玉米、大豆高产创建示范田,实行“统一种植、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质量、统一收购、统一销售”,推广应用高产优质品种、配方施肥、深耕密植、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新(下转第2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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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大幅度提高了粮食产量。播种期,合作社统一选择良种、统一施底肥、统一机械化播种;生长期,采取相同的大田管理方式、良种良法配套、科学灌溉、适时追肥;成熟期,统一收获。遇到自然灾害,及时采取措施,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粮食连年增产丰收。
4 产业经营,助农增收
该社顺应市场需求,坚持用工业的理念经营农业,积极推进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形成规模效应。一是订单种植。天华合作社先后与河南省农科院、市县农业局联手,建成良种繁育基地186.7 hm2,年供种1 120 t,既保障了当地种植良种需求,又实现了入社社员增收。种子粮较普通小麦价格高出0.4元/kg,平均增收3 000~4 500元/hm2。二是品牌经营。注册了天华牌真空包装无公害芝麻叶,并开发生产“中华传统石磨面”,实行农超对接。三是“粮食银行”。该社成立了“粮食银行”,对托管土地收获的小麦仍归农户,过磅后根据自愿储存在合作社,合作社则依照市场行情和群众需要,随时为农户兑换现金或小麦,每年仅收0.04元/kg保管费。四是农资团购。合作社与种子、农资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统一低价采购农药、化肥、种子,不仅质量可靠,而且生产成本较分散经营降低10%以上[5]。
5 参考文献
[1] 应瑞瑶,何军.中国农业合作社立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2(7):2-7.
[2] 应瑞瑶.论农业合作社的演进趋势与现代合作社的制度内核[J].南京社会科学,2004(1):13-18.
[3] 米新丽.论农业合作社的法律性质[J].法学论坛,2005(1):59-64.
[4] 柴效武,叶益东.“农业合作社 农户”——农村制度变迁过程中组织模式的抉择[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4):98-107.
[5] 孙迪亮.农民合作社的十大功能[J].经济问题探索,2005(1):91-93.
关键词 农业合作社;农业现代化;措施;河南商水
中图分类号 F4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10-0280-01
商水县天华种植专业合作社创建于2009年6月。经过几年的时间,该合作社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业务多元化的综合性合作社,在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培训农民、科技推广、提供农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已发展社员336名,经营流转土地266.7 hm2,托管土地666.7 hm2,辐射带动农户3 000余户。该社以服务农业、服务社员、让利于民为宗旨,采取“公司 基地 农户”的运作模式,推进农机和农技的有机融合,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促使农业由粗放经营向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经营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业效益。该合作社于2010年荣获周口市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2011年荣获河南省示范专业合作社,2012年1月被评为河南省种粮大户,2012年7月荣获全国种植业示范专业合作社,7月3日,该合作社理事长刘天华代表河南省在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典型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受到了回良玉副总理亲切接见,并对该合作社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2015年1月26日,在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教科文卫界人士和基层群众代表座谈会上,听取了天华种植专业合作社刘天华的发言。现将该合作社发展的经验介绍如下,以供参考。
1 集中托管,规模经营
当前,农村青壮年劳力大量外出务工,留守老人、妇女成为农村劳动力主体,导致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弱化,与推进“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相悖。针对有的农户家里没人种地,合作社以每年1.2万元/hm2的价格租地经营(全托经营);对没能力种地又不愿意对土地进行流转的农户,合作社每年收取一次性托管费用6 900元/hm2,土地由合作社在麦季集中耕种,粮食收成归农民所有。由于土地流转后,合作社能够采用机械化、标准化作业,托管的耕地产量增加15%左右。粮食品质提高,价格比一般小麦高10%左右。托管后小麦增产、增收,农户扣除托管费用后,收入基本与自己耕种持平。通过托管土地、规模经营,达到了合作社和农民双赢。
土地托管是指种植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等有较强统一经营能力的实体(以下统称托管单位),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对农户承包地进行委托管理。农户把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入托”形式流转给托管单位,并以市场方式向托管单位交付相应的服务和管理费用,托管单位则负责做好农户所选择交托的项目或种、管、收、销生产全过程。土地托管分为半托和全托2种形式。所谓半托,是指农户根据自己的需要,按照托管单位推出的项目选择服务,选择一项交一项的钱。所谓全托,即农户把土地全权交给托管单位管理,农户只需预交一定费用,生产过程中所有事宜均由托管单位负责,在收益分配上,托管单位按照本村同等级地块的上中等纯收入的平均值确定农户收益。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均不改变农民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国家给予农民的一切优惠政策仍归农户享有[1]。
作为土地托管单位,生产中通过实施“六统一”政策,即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灌溉、统一收割和统一销售,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户的生产投资成本,提高了农田管理专业化水平,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保证了较高的土地收益,实现了托管单位和农户“双赢”。农户通过“入托”土地,解决了家中劳动力短缺、农业技术缺乏、种地投资大、地块小不好管理等实际问题,同时又增加了种地收入,因此普遍表示可以接受该模式[2]。
土地托管作为当前土地流转新模式,除能够加快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外,最大的益处就是能够避免土地流转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其中首要的就是资金问题[3]。首先,托管单位可以不去考虑向农户支付土地承包费一事,较常规土地流转就省去近50%的投资;其次,生产过程中因有农户预交的部分管理资金作保障,所以托管单位基本上不用为种植期间投资跟不上而犯愁;再者,由于托管单位和农民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因此可以避免因灾年给生产带来的巨额损失。
2 农机入股,社员分红
天华合作社将社员耕地、农机具作价入股,按社员持股数量分红。目前,合作社共入股资金560多万元,吸纳大中型农机具60台套,成立有机耕队、机收队、排灌队、植保机防队,建设有占地1.33 hm2的农机库、配件库、维修间、加油站、培训中心等设施[4],实行农机统一存放、统一保养、统一检修、统一调度,除完成本社农活外,还对外开展有偿服务和跨区作业,80%的收入归产权所有人,20%的收入留给合作社,确保各种农用具在农业生产中发挥最大作用。仅每年“三夏”期间,合作社组织社员跨区作业,每台农机纯利润达4万多元。
3 科技支撑,持续增产
天华合作社与省农科院、河南袭轰等科研单位合作,建设小麦、玉米、大豆高产创建示范田,实行“统一种植、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质量、统一收购、统一销售”,推广应用高产优质品种、配方施肥、深耕密植、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新(下转第282页)
(上接第280页)
技术,大幅度提高了粮食产量。播种期,合作社统一选择良种、统一施底肥、统一机械化播种;生长期,采取相同的大田管理方式、良种良法配套、科学灌溉、适时追肥;成熟期,统一收获。遇到自然灾害,及时采取措施,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粮食连年增产丰收。
4 产业经营,助农增收
该社顺应市场需求,坚持用工业的理念经营农业,积极推进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形成规模效应。一是订单种植。天华合作社先后与河南省农科院、市县农业局联手,建成良种繁育基地186.7 hm2,年供种1 120 t,既保障了当地种植良种需求,又实现了入社社员增收。种子粮较普通小麦价格高出0.4元/kg,平均增收3 000~4 500元/hm2。二是品牌经营。注册了天华牌真空包装无公害芝麻叶,并开发生产“中华传统石磨面”,实行农超对接。三是“粮食银行”。该社成立了“粮食银行”,对托管土地收获的小麦仍归农户,过磅后根据自愿储存在合作社,合作社则依照市场行情和群众需要,随时为农户兑换现金或小麦,每年仅收0.04元/kg保管费。四是农资团购。合作社与种子、农资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统一低价采购农药、化肥、种子,不仅质量可靠,而且生产成本较分散经营降低10%以上[5]。
5 参考文献
[1] 应瑞瑶,何军.中国农业合作社立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2(7):2-7.
[2] 应瑞瑶.论农业合作社的演进趋势与现代合作社的制度内核[J].南京社会科学,2004(1):13-18.
[3] 米新丽.论农业合作社的法律性质[J].法学论坛,2005(1):59-64.
[4] 柴效武,叶益东.“农业合作社 农户”——农村制度变迁过程中组织模式的抉择[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4):98-107.
[5] 孙迪亮.农民合作社的十大功能[J].经济问题探索,2005(1):9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