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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修订后的刑法所新设的滥用职权罪,目前主流的观点认为其是故意犯罪,但相关的论证实难令人信服。合理的思路或许是区分不同的层面进行解读:从实然的角度分析,现行刑法中确立的滥用职权罪是过失犯罪;但从应然的角度反思,滥用职权罪的正确定位应是故意犯罪。为此,应当通过立法修正的形式对其进行理性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