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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推动地理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办法》规定,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是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社会提供各类在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推动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的政府网站。平台由国家级节点、省级(兵团)节点、市县级节点组成。平台管理坚持全国统筹、分级负责、共建共享、协同服务、安全可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