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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姚树峰等老师“关于GB/T 15835-1995中数字分节之我见”一文中的观点和建议提出如下商榷意见:阿拉伯数字三位分节“占用空间”微乎其微,也不存在排版困难问题;采用国际通用的“三位分节法”跟以公制取代市制是一样的道理;关于GB/T 15835-1995的“数字歧视”说,曲解了国家标准在界定“三位分节法”适用范围时的本意,并无意间扩大了国际标准ISO 5966-1982中“三位分节法”的适用范围;以GB 3101-93未强制规定和GB/T 15835-1995是推荐性标准为理由,“建议数字排版时可以不需要采用三位分节法”,很难获得正式出版物的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