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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6年10月12日证监基金字[2006]209号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募集发售"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请报告》(诺安字[2006]66号)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号,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