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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民公社制度在新中国工业化中发挥了重大的历史作用,然而最终还是解体了。对此,若从农民主体地位与基层实践逻辑视角进行考察,笔者认为:公社制度下的农民,对缺乏经济基础与人文支撑的“道理说教”没有发自内心的认同;由于公社体制存在先天性缺陷,农民借此常常对抗公社制度;当广大乡村难于落实不合实际的农村政策、特别是基层干部不能达到政策所要求的现代行政水准时,基层“变通”公社制度也就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