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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皆可数据化的当下,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在日新月异的计算机技术和商业利益冲击下面临巨大的侵害风险.文章认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存在保护客体模糊、权利属性不明、权利内容缺失、法律责任抽象和多头监管的问题,亟需转变个人信息界定路径、明确个人信息权利性质、完善个人信息权利束、明确法律责任、统一管理机构,从而达到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产业发展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