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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随着市、县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为建立新型的财政关系,各市、县相继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对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实行集中核算、集中管理、集中监督。自成立以来,财务会计核算中心按照“二撤消”(即撤消核算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岗位)、“三集中”(即集中核算、集中管理、集中监督)、“四不变”(即各核算单位预算编制程序不变、资金来源渠道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