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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何某系某电信局部门负责人。2000年4月份,该局为扩大电话初装业务,对内公布“促销”政策:凡是介绍安装一部分,奖励介绍人30元。何某找到社会闲散人员刘某,告知其此政策,并提出刘某介绍一个安装电话户,何某要从奖金中分得一半,得15元,否则,此“活儿”不让刘某干。此后一段时间,刘某为此活动奔走,向电信局介绍安装户1050户,通过何某在电信局以刘某名义领取奖金31500元,两人各得15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