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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元一代,佛教兴盛。朝廷设置了专门机构,管理佛教事务。在中央,设置了总制院(後改宣政院)和功德使司。总制院(宣政院)以下,设有诸路释教都总统所,管理“汉地”佛教事务。但是,《元史.百官志》中有关宣政院的记载,完全没有提到释教总统所,因而过去常被论者忽略。近年颇有研究着作涉及这个佛教管理机构,但有关论述似还有进一步探讨的余地。本文拟就此提出一些看法,希望有助於这个问题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