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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了推动和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和改制,满足企业上市的要求以及尽快地让国有企业能够上市融资,解决国有企业后续发展所急需的资金问题,国有企业较为普遍地采用了存续分立改制方式,即将企业核心业务及相关优良资产进行剥离、重组、改制上市.国有企业通过存续分立改制方式上市后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形式存在的未上市企业,被称为国有存续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