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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中“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的要求,为做好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省教育厅于1月15日和1月19日面向全省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单位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召开了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和视频会议,省教育厅蔡钊利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提出,2015年陕西省所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含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本科院校和成人高校)全部实施分类考试招生,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以后逐年增加,2017年成为主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