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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网络诽谤犯罪具有隐秘性的特点,加上我国刑事立法将诽谤罪规定为”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导致被害人追究网络诽谤者的刑事责任面临严重困难.作为对策,在刑事司法方面,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害人难以获得的证据予以调取,公安机关应当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案件依法启动公诉程序.在刑事立法方面,应当赋予”告诉才处理”案件的被害人选择向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告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