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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成本-效果分析评价闭合撬拨复位和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两种术式治疗SandersⅡ型跟骨骨折的优劣性,为SandersⅡ型跟骨骨折的规范化治疗提供依据。方法:选取2006年10月至2008年10月在山东省中医院骨科住院患者中SandersⅡ型跟骨骨折80例,应用闭合撬拨复位和切开复位内固定两种方式治疗,撬拨组40例,其中男26例,女14例,平均年龄(36.60±3.15)岁;切复组40例,其中男30例,女10例,平均年龄(37.10±3.45)岁。术后1年复查时,测量B觟hler角、Gissane角、跟骨中部的宽度、步态周期中的站立相、HM-HL、足弓指数、距下关节灵活性,应用Maryland足部功能评分确定优良率,用成本-效果分析的方法进行比较。结果:撬拨组和切复组的B觟hler角分别为(30.32±1.72)°及(30.54±3.13)°;Gissane角分别为(133.73±6.73)°及(134.86±4.90)°;跟骨中部的宽度分别为(30.18±1.59)mm及(30.24±1.25)mm;步态周期中的站立相分别为(0.679±0.070)s及(0.715±0.090)s;HM-HL分别为-(36.49±7.56)N及-(34.32±6.50)N;足弓指数分别为(30.26±2.69)及(30.47±1.89);距下关节灵活性分别为(10.53±2.30)°及(10.89±1.86)°;Maryland足部功能评分分别为(81.78±17.11)分及(82.95±11.93)分。撬拨组的成本效果比为6.06,切复组的成本效果比为136.19。结论:对于SandersⅡ型跟骨骨折,闭合撬拨复位术无论在住院天数、住院费用还是在术后并发症等方面都优于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术,为跟骨骨折的治疗提供了一种简便、有效、经济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