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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美数年,深切地感受到美国具有代表性的食物非快餐莫属,而快餐食品又以汉堡包、三明治、热狗、披萨、炸土豆片、色拉为代表,但这些食品大都不是美国自产,只是美国采取拿来主义,兼容并包形成了一个大拼盘。
汉堡包(Hamburger)是中间夹着扁圆牛肉饼的圆面包。早期被德国海员从俄国带回去,1800年初再被法国移民带到美国中西部。由于汉堡包制作简单,许多美国妇女在家里自己制作,并根据各自喜好配上洋葱、番茄、莴笋、泡菜等,味道更鲜美;通常吃热的,1、2个即可饱餐一顿,吃时宜双手捧住,以免面包或牛肉饼的碎屑掉落下来。这种制作简单、营养丰富、美味可口的食品十分符合美国人对食品高营养、高速度的要求。现代汉堡包于1904年在美国路易斯世界商品交易会上问世,作为快餐食品被迅速推广则在1920年。据说当时有个叫怀特的商人因出售价廉物美的汉堡包而一举成名。目前汉堡包的种类有水牛肉、鸡肉、虾仁、鳕鱼、鲑鱼、兔肉及添加野菇等,满足不同口味人们的需求。在美国,无论是城市、乡村还是沿公路各式快餐店、汽车快餐店和一些食品摊上都有出售,销量极大,1997年卖掉54亿个。有些人简直离不开汉堡包,43岁的当·戈斯克24年中吃了巨无霸汉堡包14 837个,仅仅只有7天因故没有吃上。一次是被雪困住,一次是他母亲逝世,另一次则是他外出度假,方圆370千米范围内找不到一家麦当劳。不过他现在作长途外出时,总要在冷藏盒储备巨无霸汉堡包,并备带麦当劳店的分布地形图。
三明治 (Sandwich)是两片面包内夹上火腿、番茄酱、生菜或番茄片,来自英国。据说18世纪英国沙胄赤辖区的第四世伯爵嗜赌如命,常常通宵达旦地打扑克牌到废寝忘食的地步,饥饿至极便叫仆人拿来肉面包给他吃,既简单又营养。后来,这种吃法传了出去,并传到了美国,成为一种非常受欢迎的快餐食品。三明治种类很多,制作随意,夹上火腿、猪肉、牛肉、鸡肉,蛋类都可以,加上生菜、洋葱、番茄、莴苣、泡菜、乳酪、花生酱也可以,深受快节奏、好以自我为中心的美国人喜爱。我家的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常常带上自制的三明治作午餐,不但价格便宜,营养丰富还符合各自口味。
热狗(hotdog)是一种小长面包内夹一根香肠或红肠。红肠或香肠可以是牛肉和猪肉混合而成,也可以单用牛肉。香肠的发明可追溯到古代巴比伦,美国南北战争时被一个叫查尔斯的德国法兰克人带进美国。当时,她在纽约开了一个食品店,专卖面包里夹着的香肠,生意红火。美国人好吃饭时快快拿来,狼吞虎咽吃下,热狗正能满足这种观念,“热狗”的浑名则是在1906年才叫起来的。有一天,漫画家泰格·戈尔干在纽约市棒球场看球赛,小贩们叫卖着:“腊肠犬香肠,又热又香!”画家买了一根来吃,果然又热又香,而且他越看越觉得形状像德国种的小猎狗,一时兴起画了一张漫画,但不知当地腊肠犬香肠的英文写法,情急之下标上“hot dog”,想不到这幅妙趣横生的漫画引起人们的极大兴趣,并纷纷称这种夹有香肠的长面包为“热狗”,而且很快风行为美国的热销食品。
披萨(pizza)来自意大利,一块发面饼撒上搅拌好的鸡肉、牛肉、火腿、香肠、番茄、蘑菇、奶酪,放在烤箱里烤熟即可。披萨历史十分悠久,早在公元前200年,罗马政治人物凯特撰文提到扁扁的圆饼,上面有橄榄油及香料,因为穷人太穷,往往只买得起切开的一小块。数世纪后,那不勒斯人制作这种圆饼时加上压碎的番茄。1890年意大利移民将披萨带到美国,再加上乳酪、香肠、青椒、洋葱、凤梨,味道鲜美,迅速成为人们珍爱的食品。披萨饼店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仅芝加哥地区就有2 000多家,并且超越语言与文化的壁障,成为全球通行食品,每天焙制几百万个。1994年世界高峰会在那不勒斯举行,克林顿散步时,当地的披萨师卡夏利对他说:“总统先生,来个披萨好吗?”克林顿回答:“好,披萨”卡夏利转眼间为其做好两个,其中一个是传统的玛葛塔披萨,使用圣马折诺番茄、超纯净的橄榄油、水牛乳干酪、紫苏和盐,用滚油煎透,味道极好。克林顿兴致勃勃地把两个披萨饼都吃完了。
炸土豆片也是美国人所喜欢的,而且是正宗的美国自产。据说19世纪中期,一个名叫乔治·克拉姆的美国人在萨拉托加的“月亮潮”饭馆当厨师。一次,一个爱挑剔的顾客嫌他的土豆片切得太厚要退货,克拉姆十分生气,但又不得不将土豆片切得极薄极薄,并在油锅里加炸一次,然后将这种松脆、褐色的土豆片端给顾客,想不到特别受欢迎,自此,炸土豆片成了“月亮潮”的一道名菜。美国人大多喜欢酥脆的油炸食品,但不愿意在家里自做,讨厌油炸的气味和留下的渣滓,所以很愿到餐馆一饱口福。现在不但有炸土豆片,还盛行炸土豆条,配方也一再改进,多姿多味很受青睐。我们全家人都喜欢吃,尤其是孙子、孙女常常用炸土豆条蘸上番茄酱慢慢地品尝,那份得意那份满足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色拉(salad)又称沙拉,凉拌的菜肴。而拌凉菜的调料也称为色拉。美国人蔬菜喜欢生吃,芹菜、生菜、番茄、辣椒、黄瓜乃至鲜蘑菇都是洗净后浇上色拉酱即食,色拉的品种较多,什么千岛色拉酱、意大利色拉酱、法式色拉酱等等,西餐的色拉一般是由熟土豆丁、香肠丁等和用鸡蛋、食油、醋、奶油等制成的调味汁拌和而成。蔬菜生吃既不破坏营养又味道纯真,可我刚开始吃时总觉得淡而无味,慢慢习惯后才觉得淡而有味十分爽口,并且最不容易吃厌。
中国的杂碎、春卷、韩国泡菜、日本料理、法国薄饼、墨西哥的达科(Taco)都在美国拼盘中占有一席之地,人类学中的“民族中心论”认为人总是以自己的民族为中心来评判事物,而要了解一个第二文化或第三文化的内涵,必须认认真真泡上相当长一个时期。美国是个移民国家,敞开胸怀接纳着世界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移民,自然也需要兼容并包各国的食文化,美国在这方面可是总统带头全民动手,不管是德国的汉堡、热狗,英国的三明治、意大利的披萨还是中国的杂碎、春卷及世界各国的美味佳肴,不但拿来为我所用,还推陈出新发扬光大。
美国人不但善待外国食品,还对食谱加以整理提高。维吉尼亚威廉斯堡一家餐厅老板兼主厨戴绍尼尔斯,向47名大厨收集汉堡包食谱,于1993年写成《汉堡大师》一书。1997年6月4日美国国会为了纪念意大利披萨饼引进美国100周年,正式宣布6月4日为全国披萨饼节。
啊,美国大拼盘!旅美数年,我及我的家人充分享受着这份难得的美味佳肴,尽情品味着个中的内涵文化。愿兼容并包的美国大拼盘越做越大,越做越好。
汉堡包(Hamburger)是中间夹着扁圆牛肉饼的圆面包。早期被德国海员从俄国带回去,1800年初再被法国移民带到美国中西部。由于汉堡包制作简单,许多美国妇女在家里自己制作,并根据各自喜好配上洋葱、番茄、莴笋、泡菜等,味道更鲜美;通常吃热的,1、2个即可饱餐一顿,吃时宜双手捧住,以免面包或牛肉饼的碎屑掉落下来。这种制作简单、营养丰富、美味可口的食品十分符合美国人对食品高营养、高速度的要求。现代汉堡包于1904年在美国路易斯世界商品交易会上问世,作为快餐食品被迅速推广则在1920年。据说当时有个叫怀特的商人因出售价廉物美的汉堡包而一举成名。目前汉堡包的种类有水牛肉、鸡肉、虾仁、鳕鱼、鲑鱼、兔肉及添加野菇等,满足不同口味人们的需求。在美国,无论是城市、乡村还是沿公路各式快餐店、汽车快餐店和一些食品摊上都有出售,销量极大,1997年卖掉54亿个。有些人简直离不开汉堡包,43岁的当·戈斯克24年中吃了巨无霸汉堡包14 837个,仅仅只有7天因故没有吃上。一次是被雪困住,一次是他母亲逝世,另一次则是他外出度假,方圆370千米范围内找不到一家麦当劳。不过他现在作长途外出时,总要在冷藏盒储备巨无霸汉堡包,并备带麦当劳店的分布地形图。
三明治 (Sandwich)是两片面包内夹上火腿、番茄酱、生菜或番茄片,来自英国。据说18世纪英国沙胄赤辖区的第四世伯爵嗜赌如命,常常通宵达旦地打扑克牌到废寝忘食的地步,饥饿至极便叫仆人拿来肉面包给他吃,既简单又营养。后来,这种吃法传了出去,并传到了美国,成为一种非常受欢迎的快餐食品。三明治种类很多,制作随意,夹上火腿、猪肉、牛肉、鸡肉,蛋类都可以,加上生菜、洋葱、番茄、莴苣、泡菜、乳酪、花生酱也可以,深受快节奏、好以自我为中心的美国人喜爱。我家的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常常带上自制的三明治作午餐,不但价格便宜,营养丰富还符合各自口味。
热狗(hotdog)是一种小长面包内夹一根香肠或红肠。红肠或香肠可以是牛肉和猪肉混合而成,也可以单用牛肉。香肠的发明可追溯到古代巴比伦,美国南北战争时被一个叫查尔斯的德国法兰克人带进美国。当时,她在纽约开了一个食品店,专卖面包里夹着的香肠,生意红火。美国人好吃饭时快快拿来,狼吞虎咽吃下,热狗正能满足这种观念,“热狗”的浑名则是在1906年才叫起来的。有一天,漫画家泰格·戈尔干在纽约市棒球场看球赛,小贩们叫卖着:“腊肠犬香肠,又热又香!”画家买了一根来吃,果然又热又香,而且他越看越觉得形状像德国种的小猎狗,一时兴起画了一张漫画,但不知当地腊肠犬香肠的英文写法,情急之下标上“hot dog”,想不到这幅妙趣横生的漫画引起人们的极大兴趣,并纷纷称这种夹有香肠的长面包为“热狗”,而且很快风行为美国的热销食品。
披萨(pizza)来自意大利,一块发面饼撒上搅拌好的鸡肉、牛肉、火腿、香肠、番茄、蘑菇、奶酪,放在烤箱里烤熟即可。披萨历史十分悠久,早在公元前200年,罗马政治人物凯特撰文提到扁扁的圆饼,上面有橄榄油及香料,因为穷人太穷,往往只买得起切开的一小块。数世纪后,那不勒斯人制作这种圆饼时加上压碎的番茄。1890年意大利移民将披萨带到美国,再加上乳酪、香肠、青椒、洋葱、凤梨,味道鲜美,迅速成为人们珍爱的食品。披萨饼店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仅芝加哥地区就有2 000多家,并且超越语言与文化的壁障,成为全球通行食品,每天焙制几百万个。1994年世界高峰会在那不勒斯举行,克林顿散步时,当地的披萨师卡夏利对他说:“总统先生,来个披萨好吗?”克林顿回答:“好,披萨”卡夏利转眼间为其做好两个,其中一个是传统的玛葛塔披萨,使用圣马折诺番茄、超纯净的橄榄油、水牛乳干酪、紫苏和盐,用滚油煎透,味道极好。克林顿兴致勃勃地把两个披萨饼都吃完了。
炸土豆片也是美国人所喜欢的,而且是正宗的美国自产。据说19世纪中期,一个名叫乔治·克拉姆的美国人在萨拉托加的“月亮潮”饭馆当厨师。一次,一个爱挑剔的顾客嫌他的土豆片切得太厚要退货,克拉姆十分生气,但又不得不将土豆片切得极薄极薄,并在油锅里加炸一次,然后将这种松脆、褐色的土豆片端给顾客,想不到特别受欢迎,自此,炸土豆片成了“月亮潮”的一道名菜。美国人大多喜欢酥脆的油炸食品,但不愿意在家里自做,讨厌油炸的气味和留下的渣滓,所以很愿到餐馆一饱口福。现在不但有炸土豆片,还盛行炸土豆条,配方也一再改进,多姿多味很受青睐。我们全家人都喜欢吃,尤其是孙子、孙女常常用炸土豆条蘸上番茄酱慢慢地品尝,那份得意那份满足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色拉(salad)又称沙拉,凉拌的菜肴。而拌凉菜的调料也称为色拉。美国人蔬菜喜欢生吃,芹菜、生菜、番茄、辣椒、黄瓜乃至鲜蘑菇都是洗净后浇上色拉酱即食,色拉的品种较多,什么千岛色拉酱、意大利色拉酱、法式色拉酱等等,西餐的色拉一般是由熟土豆丁、香肠丁等和用鸡蛋、食油、醋、奶油等制成的调味汁拌和而成。蔬菜生吃既不破坏营养又味道纯真,可我刚开始吃时总觉得淡而无味,慢慢习惯后才觉得淡而有味十分爽口,并且最不容易吃厌。
中国的杂碎、春卷、韩国泡菜、日本料理、法国薄饼、墨西哥的达科(Taco)都在美国拼盘中占有一席之地,人类学中的“民族中心论”认为人总是以自己的民族为中心来评判事物,而要了解一个第二文化或第三文化的内涵,必须认认真真泡上相当长一个时期。美国是个移民国家,敞开胸怀接纳着世界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移民,自然也需要兼容并包各国的食文化,美国在这方面可是总统带头全民动手,不管是德国的汉堡、热狗,英国的三明治、意大利的披萨还是中国的杂碎、春卷及世界各国的美味佳肴,不但拿来为我所用,还推陈出新发扬光大。
美国人不但善待外国食品,还对食谱加以整理提高。维吉尼亚威廉斯堡一家餐厅老板兼主厨戴绍尼尔斯,向47名大厨收集汉堡包食谱,于1993年写成《汉堡大师》一书。1997年6月4日美国国会为了纪念意大利披萨饼引进美国100周年,正式宣布6月4日为全国披萨饼节。
啊,美国大拼盘!旅美数年,我及我的家人充分享受着这份难得的美味佳肴,尽情品味着个中的内涵文化。愿兼容并包的美国大拼盘越做越大,越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