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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确定的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影响很大。司法考试对于通过率的限制使得法学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偏重于应对司法考试,而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之间也确实存在着脱节现象。为达到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之间的平衡,一方面需要对司法考试的形式及内容进行变革,从而与法学教育相契合;另一方面,法学教学内容及教学方式也应当做出相应调整,以满足实践工作的需求并与司法考试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