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职业教育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社会、国家是职业教育的主要受益者,构建多渠道的农民职业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大政府公共财政的拨款比重,制定企业分担职业教育成本的政策,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资助体系,可以增加职业教育对低收入农民的吸引力,扩大职业教育规模,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