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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南京市住建委获悉,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南京市住建委将简政放权,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等3项市级管理权力年底前将下放到各区住建局。南京市住建委介绍,为了夯实属地管理工作基础,2014年年底前,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前期审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等三项市级行政许可职能将下放给各区,增强各区行政监管工作效能,进一步发挥属地管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