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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书《易传》中孔子通过论“龙”“能阳”与“能阴”统一、“变”与“不变”统一的神能特征,阐发了易学“变”与“不变”的核心义理,对“易”之名义进行了界定,解决了易学的首要问题,促成易学的建立。孔子还深入到象数层面,阐发了乾坤两卦阴阳之爻皆为“龙”的“爻象”之说。他立足“变”的义理,在具体阐释《周易》古经卦爻辞时,娴熟地运用“爻变”象数体例,体现了易学作为专门之学的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