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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全面分析了当前形势下质量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同时系统地从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制度、法律法规等方面提出了解决思路和方法,强调了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意义的重要性,从而促进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高。
关键词: 建筑工程质量监管 存在问题 解决办法
一、引言
随着固定资产投资的多元化,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基本建设总量不断扩大,工程质量管理任务增大,难度加大,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频发,当时的工程质量形势严峻。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体系,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断改革和完善,已经形成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管较完整的基本制度,为促进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相对于当前的形势和要求,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还存在不适应和不完善的问题,制约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我们不断地研究和探讨。
二、存在的问题
1.企业是建筑产品的制造和生产者,工程的质量与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生产条件有直接关系。但是目前施工企业的内部质量管理机制存在标准过低、管理过松、重视不够等问题。
2.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现有法规的一些内容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给工程质量监管带来许多问题,在建立政府监管、企业自控、社会评价“三位一体”的质量责任体系等方面不能很好地给予法律支撑。
3.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市场行为不规范,违法招标、转包和分包、压级压价、随意降低质量标准是主要的问题。除此之外,自然环境条件、技术水平、控制手段、工艺标准等也影响工程质量。工程质量隐患、质量通病和质量缺陷依然存在。
三、解决办法
1.完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
建立适应新形势的政府监管、企业自控、社会评价的“三位一体”的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形成一个闭合的连续稳定的结构体系的管理链。保障管理连续、管理有效和管理各负其责,才能确保工程质量稳定提高。
(1)政府监管体系。政府监管部门主要职责就是制定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并依法监督检查。
(2)企业自控体系。施工企业应具备生产合格建筑产品的条件,有控制整个生产过程工程质量的能力,有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的措施保障,有健全的质量责任制度,有与企业相匹配的质量管理人员,才能形成有效的企业施工质量的自控体系。
(3)社会评价体系。社会评价指三个方面:a.技术服务,如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和技术咨询等;b.用户满意度调查;c.由专门机构或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评价,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
2.建立“三项”制度
建立工程质量许可制度、工程质量责任期制度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是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提高的必然要求。
(1)工程质量许可制度。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取得工程资质的同时,必须具备安全生产和质量保证的能力和条件。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实施几年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是对提高企业质量自控能力,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有力促进。
(2)工程质量责任期制度。工程质量责任期应分三个阶段:a.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责任,是指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建设各方主体承担责任;b.保修期的质量责任,是指建筑物交付使用后,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各方主体承担的责任;c.有效使用期的责任,是指建筑物在使用寿命年限中,发生结构安全性的质量问题,由各方主体承担的责任。同时建立建筑物达到使用年限责任免除和告知制度。
(3)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在先进的国家已实行多年,我国这几年也进行了探索,搞了一些试点,但缺乏总结提高。实施工程质量保险能够实现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合理转移质量风险,提高社会监管能力,促进工程质量全面提高。
3.完善质量管理法规建设
加快工程质量管理的法规建设刻不容缓。
(1)加快原有法律法规的修订。《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多年来,有些内容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建筑活动监管,当前最重要的是从法律层面上建立完善的有效监管手段、机制和体制。
(2)研究制定《工程质量法》。我国其他产品已有相关产品质量法,唯独建筑工程这个最为特殊的产品没有,仅靠行政手段监管,管理成本太高。
(3)从法律层面上注重建立一套现场与市场监管的联动机制,解决管理脱节的问题。建筑业的管理,它的起点和归宿是工程质量,是合格的产品。
(4)加强技术法律法规的修订。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是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体现着一个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应大力推动科技进步,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推动工程质量全面提高。
四、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现有的工程质量监管机构这支队伍的作用非常重要。在新的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形成后,加强队伍的素质建设,明确队伍的执法地位,保障队伍的经费,明确队伍的职责,给予工作的支持,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一定能够提高。
2.加强监管手段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建立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的监督运行机制,实现从单一实物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利用法律武器规范质量行为,利用科学手段检测实体质量,激发施工人员质量控制积极性、主动性,使关键问题迅速得到解决,利用检查手段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从环节上全过程实施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3.强化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体现了施工生产活动的全过程。技术进步的作用,最终体现在产品质量上。为了工程质量,应重视新技术、新工艺的先进性、适用性。在施工的全过程,要建立符合技术要求的工艺流程、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施工技术和工艺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积极推进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全面质量管理,积极推进工程质量信息化管理,全面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从各个侧面发挥对工程质量的保证作用,从而使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关键词: 建筑工程质量监管 存在问题 解决办法
一、引言
随着固定资产投资的多元化,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基本建设总量不断扩大,工程质量管理任务增大,难度加大,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频发,当时的工程质量形势严峻。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体系,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断改革和完善,已经形成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管较完整的基本制度,为促进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相对于当前的形势和要求,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还存在不适应和不完善的问题,制约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我们不断地研究和探讨。
二、存在的问题
1.企业是建筑产品的制造和生产者,工程的质量与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生产条件有直接关系。但是目前施工企业的内部质量管理机制存在标准过低、管理过松、重视不够等问题。
2.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现有法规的一些内容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给工程质量监管带来许多问题,在建立政府监管、企业自控、社会评价“三位一体”的质量责任体系等方面不能很好地给予法律支撑。
3.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市场行为不规范,违法招标、转包和分包、压级压价、随意降低质量标准是主要的问题。除此之外,自然环境条件、技术水平、控制手段、工艺标准等也影响工程质量。工程质量隐患、质量通病和质量缺陷依然存在。
三、解决办法
1.完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
建立适应新形势的政府监管、企业自控、社会评价的“三位一体”的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形成一个闭合的连续稳定的结构体系的管理链。保障管理连续、管理有效和管理各负其责,才能确保工程质量稳定提高。
(1)政府监管体系。政府监管部门主要职责就是制定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并依法监督检查。
(2)企业自控体系。施工企业应具备生产合格建筑产品的条件,有控制整个生产过程工程质量的能力,有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的措施保障,有健全的质量责任制度,有与企业相匹配的质量管理人员,才能形成有效的企业施工质量的自控体系。
(3)社会评价体系。社会评价指三个方面:a.技术服务,如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和技术咨询等;b.用户满意度调查;c.由专门机构或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评价,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
2.建立“三项”制度
建立工程质量许可制度、工程质量责任期制度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是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提高的必然要求。
(1)工程质量许可制度。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取得工程资质的同时,必须具备安全生产和质量保证的能力和条件。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实施几年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是对提高企业质量自控能力,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有力促进。
(2)工程质量责任期制度。工程质量责任期应分三个阶段:a.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责任,是指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建设各方主体承担责任;b.保修期的质量责任,是指建筑物交付使用后,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各方主体承担的责任;c.有效使用期的责任,是指建筑物在使用寿命年限中,发生结构安全性的质量问题,由各方主体承担的责任。同时建立建筑物达到使用年限责任免除和告知制度。
(3)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在先进的国家已实行多年,我国这几年也进行了探索,搞了一些试点,但缺乏总结提高。实施工程质量保险能够实现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合理转移质量风险,提高社会监管能力,促进工程质量全面提高。
3.完善质量管理法规建设
加快工程质量管理的法规建设刻不容缓。
(1)加快原有法律法规的修订。《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多年来,有些内容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建筑活动监管,当前最重要的是从法律层面上建立完善的有效监管手段、机制和体制。
(2)研究制定《工程质量法》。我国其他产品已有相关产品质量法,唯独建筑工程这个最为特殊的产品没有,仅靠行政手段监管,管理成本太高。
(3)从法律层面上注重建立一套现场与市场监管的联动机制,解决管理脱节的问题。建筑业的管理,它的起点和归宿是工程质量,是合格的产品。
(4)加强技术法律法规的修订。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是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体现着一个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应大力推动科技进步,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推动工程质量全面提高。
四、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现有的工程质量监管机构这支队伍的作用非常重要。在新的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形成后,加强队伍的素质建设,明确队伍的执法地位,保障队伍的经费,明确队伍的职责,给予工作的支持,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一定能够提高。
2.加强监管手段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建立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的监督运行机制,实现从单一实物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利用法律武器规范质量行为,利用科学手段检测实体质量,激发施工人员质量控制积极性、主动性,使关键问题迅速得到解决,利用检查手段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从环节上全过程实施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3.强化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体现了施工生产活动的全过程。技术进步的作用,最终体现在产品质量上。为了工程质量,应重视新技术、新工艺的先进性、适用性。在施工的全过程,要建立符合技术要求的工艺流程、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施工技术和工艺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积极推进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全面质量管理,积极推进工程质量信息化管理,全面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从各个侧面发挥对工程质量的保证作用,从而使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