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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是人类在自然界中求生的必然措施,也是建设社会秩序的重要成果之一。法律作为人类精神层面的规范,与表现为物质形式的建筑秩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建筑材料的选用到建筑决策者的话语权考量,从建筑体量的设计到建筑数量的布局,建筑物的存在形态往往映射着当时当地法律制度的建构状态,然而它又不是简单地映射,还在一定程度上对法律制度的构建和运行起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