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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教师资格制度只是在资格的“丧失”或“被撤销”上进行规定,但在教师资格的有效期上没有明确的规定,这造成教师资格的“终身制”。北京师范大学的杨瑾认为,我国教师资格“终身制”至少存在这样三大弊端:一、教师资格的“终身制”违背教师专业发展规律,不利于形成教师终身学习的激励机制;二、教师资格的“终身制”缺乏教师劳动力市场的导向和调控,影响教师队伍建设;三、教师资格的“终身制”与当今职业资格制度的基本规范不符,也与世界教师资格制度难以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