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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以来,期待权一直是学者间争论的中心,若干问题仍无定论。本文试图对期待权的概念及性质进行初步研究,以期促进我国民事权利体系研究的完善。通过对期待权与单纯期待、既得权的区分,认为期待权的构成应具备四个要件。期待权的性质应依其将来可取得的完整权利而定,只有具体到某一项期待权才能对其性质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