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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底,北京市为了缓解交通拥堵问题,发布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规定今后市民新购买车辆,首先要通过摇号,取得小客车指标,方能上牌登记。治堵措施从行为性质上看应属于行政许可行为,该项措施违反了行政法上的平等原则,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