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贷款制度的意义及其法律性质

来源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ejianghaoxl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保单贷款是指投保人可于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以现金价值为限向保险人借款的制度.在我国保险实务中,保险人往往认为其法律性质是以现金价值为质的保单质押贷款,并据此主张具有对抗他人的效力.日前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人身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此亦予以了确认.与美国法下保单为有价证券可作为质押标的不同,我国法下的保单仅为证明证券.此外,由于现金价值的给付必须以合同的解除为前提,故现金价值请求权作为权利质权亦难以成立.由于现金价值与保险金均来自责任准备金,于经济上具有实质关联性.因此,从解释论的角度,应将保单贷款理解为一种特殊给付,且由于其法律性质并非质押,故亦无须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
其他文献
请下载后查看,本文暂不支持在线获取查看简介。 Please download to view, this article does not support online access to view profile.
期刊
遵照胡耀邦同志关于“希望尽快在三省南部修建一条横贯三省的宽公路,以使三省物资可以经这条公路通向厦门口岸”的指示,去年国务院已正式批准了国家计委“关于修建闽、赣、
结合有关文献资料对司马迁《报任安书》进行深入分析,“重于泰山”和“轻于鸿毛”并非指死的意义,而是指对死的态度.“重于泰山”的精确原义应是把死看得很难,不轻易赴死;“
在厉行“依宪治国”的当今时代,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民事纠纷刑事化是与法治理念背道而驰的司法实践.仅凭现行制度中公安机关的自我约束及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在现有法律制度
养路资金,是由国家规定,按“以路养路”的原则,向各有车单位征收的,是用于公路养护和改善的专用资金。这部分资金是贯彻“以路养路、专款专用”的原则,全数用于公路事业,不
请下载后查看,本文暂不支持在线获取查看简介。 Please download to view, this article does not support online access to view profile.
期刊
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