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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人结合多年的施工现场监理经验及监理方面的理论知识对桥梁钻孔灌注桩及桥涵施工的监理要点进行了阐述以供业内人士参考。
关键词:施工;桥梁钻孔灌注桩;监理要点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方法及监理要点
(一)测量放点、放线、高程的校核检查
要检查专职测量人员的上岗证书和测量仪器定期检验鉴定证明,复核控制桩、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必要时可另借一套测量仪器进行交叉复核,误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为保证工程质量奠定良好基础。
(二)施工原材料的进场与管理
1.水泥的检验与审批
正常情况下应该选用商品混凝土,便于确保工程质量。当条件不具备时,可作以下考虑:
(1)水泥厂家、品种、标号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场。
(2)承包人材料员对每批入场的水泥,要求对出厂日期、品种标号、生产日期及货批号进行检查,对照合同要求,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复核无误,方可卸车入库,否则应拒收。
(3)对进场水泥按规定批量抽样试验;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的水泥,须重新抽检,合格后才能使用。
(4)一个工程项目中,只用一种类型的水泥,并产自同一生产厂家。
(5)水泥库房应有严密有效的防渗漏的隔潮措施,不得超高堆放,水泥装、运、卸严防离析污染混杂,库房内严禁不同类、不同标、不同厂的水泥混杂堆放;库房内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备足水泥,以保证正常施工。
2.钢筋
(1)钢筋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对桥涵所用的钢筋必须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冷拉、冷弯及可焊性)试验,对不合格钢筋和加工制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坚决不许使用,并限期清退出场。
(2)钢筋应储存在高于地面的平台垫木或其他支承物上,尽力使其不受机械操作和不暴露在可使钢筋生锈(如日晒雨淋、潮湿、有害化学气体的污染等)的环境中。堆放时必须将钢筋理顺,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别堆放,并设明显标志,不得混杂,不得互相缠绕,以利取用。
(三)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与审批
1.承包人应根据投标承诺并结合工程进度,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进场机械设备详细报表,包括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功率、出厂日期、生产厂家、数量、何日从何地运来(或购送)及完好状况等;监理工程师应按报表深入施工现场对承包人进场机械设备逐项清点对照,审查其是否真实并满足合同要求。如发现报表与实物不符,特别是缺少直接用于关键工序施工机械设备,如钻机、搅拌站、铲车、备用发电设备等,应立刻通知承包人限期运到工地。
2.如承包人需使用本合同规定外的替代机械设备,需书面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如经试用仍不能满足要求,承包人应中止使用替代设备,自费购买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设备更换。
3.承包人对所有运到工地的机械设备,必须作试运转,以保证设备完好,并备足易损配件,以满足施工急需。
4.承包人不得使用对现有道路和周边环境造成危害的机械设备。
(四)审批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
1.承包人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自我检验约束机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每道工序,都进行质量控制。
2.建立质量控制和管理网络。要求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同时也是质量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要建立以总工、试验室为主任和专职质检工程师为核心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专职质检工程师和质检员。大桥工程要有专职质检工程师,每个工班要有兼职质检员。质管、质检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丰富的质检经验,作风正派,工作细心,并要求深入施工现场,用全部精力专门进行质量管理和检验。承包人要将质管、质检网络及其他组成人员名单、资历、从事施工及质检工作年限、岗位职责上报监理机构,以获得监理工程师批准。
3.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工序,依据技术规范列明每道工序质量控制要点及检验标准、检验频率和方法,按照施工原始记录表格和工序质量检验报告单,认真做好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
4.按照省、市有关质量管理程序进行质检,使管理工作有条不紊。
5.建立质量管理信息反馈制度,使工程质量的好坏能及时反馈到项目部并报告驻地办,做到质量信息有台账记录、有处理意见和落实结果。
6.建立质量奖惩制度,对优质工程表彰奖励,对劣质工程批评、罚款,做到奖罚兑现、严明。
二、開钻前的监理要点
(一)审查开钻具备的条件
1.钻孔机平稳就位,放线正确,开工报告已上报并得到审批。
2.各种原材料送检、见证抽检均按要求完成,水下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已上报并得到批复。
3.桩位地质分析报告已完成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4.线点、水准点复测工作已完成并复核了设计高程、桩位坐标、桩位与桩位之间的跨径,以及结合立交总平面图进行了施工放线。如发现地下障碍物需探明并完成相应变更。
5.灌注水下混凝土导管的水密承压和接头抗拉试验已完成,造浆粘土已做试验并符合规范要求。
6.施工应急预案已编制并得到审批,施工应急措施已到位。
7.现场安全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到位。文明施工安全措施已制定并落实到人。
(二)现场检查开钻准备工作
1.检查地下障碍物的探孔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施工人员、操作技术工人是否到位,配备是否合理。
3.检查岩芯箱、起样工具的配备是否齐全,钻孔记录表、泥浆相对密度计、粘度计、含砂率计、测锤是否按要求配置。
4.检查泥浆池、沉淀池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5.检查施工场地是否平整畅通,用水、用电是否已接通到开钻桩机,并符合现场临时安全用电的要求。
6.检查应急材料是否已进场到位。
7.检查安全标志牌、桩径地质桩柱图等孔资料是否已按要求悬挂。
8.检查护筒周围是否已用粘土夯填密实,检测护筒标高及桩位中心,并将护桩引到护筒边缘作好标志。护筒顶面须高出地面30cm以上,并高于地下水位1.5~2m,要求护筒平面位置偏差≤5cm,倾斜度偏差≤1%,护筒内径比桩径大20~40cm,埋深2~4m。
9.如桥梁桩位靠近河流中心,尚需检测河淤厚度,选用深护筒,防止出现塌孔和缩孔现象。
10.检查钻机定位是否稳定牢固无摆动,钻锥中心是否对正桩位中心。
三、成孔过程中的监理要点
以旁站、巡视为主要形式,对成孔工艺进行检查,对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检测,对原始记录进行现场核对。
1.分析地质报告,检查钻进速度是否符合该地质状况的要求。
2.经常检测泥浆相对密度、粘度和含砂率是否符合钻孔要求。
3.检查钻孔记录表是否按要求及时分班组、工时、岩层准确填写。
4.核对应急材料的到场准备情况是否与应急预案一致。
5.核对地质勘察资料与实际地质状况的差异并及时提出处置措施,分不同情况报告总监办。
6.经常查看钻机工作状态,谨防可能出现的斜钻、塌孔和缩孔等质量事故的发生,并及时要求施工人员进行校正。
7.要求施工方在岩性变化处通知监理到场核对地质资料,捞取渣样,量测孔深,并对渣样进行分析和保存。
8.钻到孔底设计标高时复核护筒顶标高,实测孔深,核对入岩深度,符合设计要求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四、清孔的监理要点
1.要求施工方下检孔器对孔深、孔径等成孔质量进行检查。
2.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清孔或组织刷孔、修孔。无论采用换浆、抽浆、掏渣、空压机喷射等种清孔方式,在清孔过程中必须保持孔内水头,防止坍孔。
3.清孔后应从孔底提出泥浆试样,进行性能指标试验,当无法从孔底提出泥浆试样时,在保持孔内泥浆有效循环5h以上时,可在孔中位置提取泥浆试样进行性能指标试验,严禁采取停止泥浆循环,在孔中提取泥浆试样进行性能指标试验。
4.经检测孔底沉淀厚度和泥漿性能指标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后,经监理认可后方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五、混凝土灌注的监理要点
必须全过程旁站水下混凝土灌注。
1.灌注混凝土之前应再次检查孔内泥浆指标及孔底沉淀厚度,如超过规范值(沉淀厚度支承桩<5cm、摩擦桩<15cm,相对密度1.03~1.1,含砂率小于2%)应进行二次清孔,符合要求后方可灌注施工。
2.检查施工方连续灌注水下混凝土的保证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商品混凝土到场需达到两车以上方可开始灌注。
3.到场的商品混凝土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必须检查其均匀性和坍落度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中规定的坍落度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应进行二次拌和,二次拌和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4.复核施工方计算首批混凝土的数量是否正确。首批混凝土的数量应填充导管底部及埋置导管不小于1m。
5.首批混凝土灌注时应注意观察混凝土的流动情况和泥浆翻浆情况。灌注中不得以提升导管的方式强制灌注。
6.经常检查孔内混凝土面位置,及时调整导管埋深,在灌注过程中导管的埋置深度应控制在2~3m之间。
7.为防止钢筋笼上浮,除布设固定钢筋外,在灌注混凝土顶面距钢筋骨架底部1m左右时,应降底灌注速度。当低速灌注到骨架底口4m以上时,方可提升导管恢复正常灌注。
8.灌注的桩顶标高应比设计桩顶标高高出1m,以保证桩顶混凝土强度,量测灌注混凝土顶面标高时,因泥浆上浮孔内泥浆密度增大,注意正确判断混凝土顶面和泥浆层,并认真核对设计混凝土方量和实际灌注方量,避免出现短桩事故。
9.灌注过程中要求施工方如实记录灌注过程、导管埋置和拆管计算,避免出现漏管断桩事故。
10.灌注过程中应将孔内溢出的水和泥浆引流至适当地点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六、结语
钻机定位后必须稳定牢固,不得有轻微摆动现象。河流中心或靠近河流中心钻孔灌注桩施工必须测量河淤深度,加深护筒,确保成孔质量。灌注混凝土时,导管提升操作不可太多太快,避免出现断桩。灌注混凝土时,如果出现大量超方现象,要考虑到是否有扩孔问题,为下部测桩提供参考依据。灌注混凝土应该连续施工作业,否则无法保证灌注桩质量。
关键词:施工;桥梁钻孔灌注桩;监理要点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方法及监理要点
(一)测量放点、放线、高程的校核检查
要检查专职测量人员的上岗证书和测量仪器定期检验鉴定证明,复核控制桩、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必要时可另借一套测量仪器进行交叉复核,误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为保证工程质量奠定良好基础。
(二)施工原材料的进场与管理
1.水泥的检验与审批
正常情况下应该选用商品混凝土,便于确保工程质量。当条件不具备时,可作以下考虑:
(1)水泥厂家、品种、标号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场。
(2)承包人材料员对每批入场的水泥,要求对出厂日期、品种标号、生产日期及货批号进行检查,对照合同要求,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复核无误,方可卸车入库,否则应拒收。
(3)对进场水泥按规定批量抽样试验;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的水泥,须重新抽检,合格后才能使用。
(4)一个工程项目中,只用一种类型的水泥,并产自同一生产厂家。
(5)水泥库房应有严密有效的防渗漏的隔潮措施,不得超高堆放,水泥装、运、卸严防离析污染混杂,库房内严禁不同类、不同标、不同厂的水泥混杂堆放;库房内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备足水泥,以保证正常施工。
2.钢筋
(1)钢筋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对桥涵所用的钢筋必须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冷拉、冷弯及可焊性)试验,对不合格钢筋和加工制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坚决不许使用,并限期清退出场。
(2)钢筋应储存在高于地面的平台垫木或其他支承物上,尽力使其不受机械操作和不暴露在可使钢筋生锈(如日晒雨淋、潮湿、有害化学气体的污染等)的环境中。堆放时必须将钢筋理顺,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别堆放,并设明显标志,不得混杂,不得互相缠绕,以利取用。
(三)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与审批
1.承包人应根据投标承诺并结合工程进度,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进场机械设备详细报表,包括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功率、出厂日期、生产厂家、数量、何日从何地运来(或购送)及完好状况等;监理工程师应按报表深入施工现场对承包人进场机械设备逐项清点对照,审查其是否真实并满足合同要求。如发现报表与实物不符,特别是缺少直接用于关键工序施工机械设备,如钻机、搅拌站、铲车、备用发电设备等,应立刻通知承包人限期运到工地。
2.如承包人需使用本合同规定外的替代机械设备,需书面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如经试用仍不能满足要求,承包人应中止使用替代设备,自费购买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设备更换。
3.承包人对所有运到工地的机械设备,必须作试运转,以保证设备完好,并备足易损配件,以满足施工急需。
4.承包人不得使用对现有道路和周边环境造成危害的机械设备。
(四)审批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
1.承包人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自我检验约束机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每道工序,都进行质量控制。
2.建立质量控制和管理网络。要求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同时也是质量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要建立以总工、试验室为主任和专职质检工程师为核心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专职质检工程师和质检员。大桥工程要有专职质检工程师,每个工班要有兼职质检员。质管、质检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丰富的质检经验,作风正派,工作细心,并要求深入施工现场,用全部精力专门进行质量管理和检验。承包人要将质管、质检网络及其他组成人员名单、资历、从事施工及质检工作年限、岗位职责上报监理机构,以获得监理工程师批准。
3.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工序,依据技术规范列明每道工序质量控制要点及检验标准、检验频率和方法,按照施工原始记录表格和工序质量检验报告单,认真做好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
4.按照省、市有关质量管理程序进行质检,使管理工作有条不紊。
5.建立质量管理信息反馈制度,使工程质量的好坏能及时反馈到项目部并报告驻地办,做到质量信息有台账记录、有处理意见和落实结果。
6.建立质量奖惩制度,对优质工程表彰奖励,对劣质工程批评、罚款,做到奖罚兑现、严明。
二、開钻前的监理要点
(一)审查开钻具备的条件
1.钻孔机平稳就位,放线正确,开工报告已上报并得到审批。
2.各种原材料送检、见证抽检均按要求完成,水下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已上报并得到批复。
3.桩位地质分析报告已完成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4.线点、水准点复测工作已完成并复核了设计高程、桩位坐标、桩位与桩位之间的跨径,以及结合立交总平面图进行了施工放线。如发现地下障碍物需探明并完成相应变更。
5.灌注水下混凝土导管的水密承压和接头抗拉试验已完成,造浆粘土已做试验并符合规范要求。
6.施工应急预案已编制并得到审批,施工应急措施已到位。
7.现场安全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到位。文明施工安全措施已制定并落实到人。
(二)现场检查开钻准备工作
1.检查地下障碍物的探孔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施工人员、操作技术工人是否到位,配备是否合理。
3.检查岩芯箱、起样工具的配备是否齐全,钻孔记录表、泥浆相对密度计、粘度计、含砂率计、测锤是否按要求配置。
4.检查泥浆池、沉淀池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5.检查施工场地是否平整畅通,用水、用电是否已接通到开钻桩机,并符合现场临时安全用电的要求。
6.检查应急材料是否已进场到位。
7.检查安全标志牌、桩径地质桩柱图等孔资料是否已按要求悬挂。
8.检查护筒周围是否已用粘土夯填密实,检测护筒标高及桩位中心,并将护桩引到护筒边缘作好标志。护筒顶面须高出地面30cm以上,并高于地下水位1.5~2m,要求护筒平面位置偏差≤5cm,倾斜度偏差≤1%,护筒内径比桩径大20~40cm,埋深2~4m。
9.如桥梁桩位靠近河流中心,尚需检测河淤厚度,选用深护筒,防止出现塌孔和缩孔现象。
10.检查钻机定位是否稳定牢固无摆动,钻锥中心是否对正桩位中心。
三、成孔过程中的监理要点
以旁站、巡视为主要形式,对成孔工艺进行检查,对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检测,对原始记录进行现场核对。
1.分析地质报告,检查钻进速度是否符合该地质状况的要求。
2.经常检测泥浆相对密度、粘度和含砂率是否符合钻孔要求。
3.检查钻孔记录表是否按要求及时分班组、工时、岩层准确填写。
4.核对应急材料的到场准备情况是否与应急预案一致。
5.核对地质勘察资料与实际地质状况的差异并及时提出处置措施,分不同情况报告总监办。
6.经常查看钻机工作状态,谨防可能出现的斜钻、塌孔和缩孔等质量事故的发生,并及时要求施工人员进行校正。
7.要求施工方在岩性变化处通知监理到场核对地质资料,捞取渣样,量测孔深,并对渣样进行分析和保存。
8.钻到孔底设计标高时复核护筒顶标高,实测孔深,核对入岩深度,符合设计要求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四、清孔的监理要点
1.要求施工方下检孔器对孔深、孔径等成孔质量进行检查。
2.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清孔或组织刷孔、修孔。无论采用换浆、抽浆、掏渣、空压机喷射等种清孔方式,在清孔过程中必须保持孔内水头,防止坍孔。
3.清孔后应从孔底提出泥浆试样,进行性能指标试验,当无法从孔底提出泥浆试样时,在保持孔内泥浆有效循环5h以上时,可在孔中位置提取泥浆试样进行性能指标试验,严禁采取停止泥浆循环,在孔中提取泥浆试样进行性能指标试验。
4.经检测孔底沉淀厚度和泥漿性能指标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后,经监理认可后方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五、混凝土灌注的监理要点
必须全过程旁站水下混凝土灌注。
1.灌注混凝土之前应再次检查孔内泥浆指标及孔底沉淀厚度,如超过规范值(沉淀厚度支承桩<5cm、摩擦桩<15cm,相对密度1.03~1.1,含砂率小于2%)应进行二次清孔,符合要求后方可灌注施工。
2.检查施工方连续灌注水下混凝土的保证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商品混凝土到场需达到两车以上方可开始灌注。
3.到场的商品混凝土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必须检查其均匀性和坍落度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中规定的坍落度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应进行二次拌和,二次拌和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4.复核施工方计算首批混凝土的数量是否正确。首批混凝土的数量应填充导管底部及埋置导管不小于1m。
5.首批混凝土灌注时应注意观察混凝土的流动情况和泥浆翻浆情况。灌注中不得以提升导管的方式强制灌注。
6.经常检查孔内混凝土面位置,及时调整导管埋深,在灌注过程中导管的埋置深度应控制在2~3m之间。
7.为防止钢筋笼上浮,除布设固定钢筋外,在灌注混凝土顶面距钢筋骨架底部1m左右时,应降底灌注速度。当低速灌注到骨架底口4m以上时,方可提升导管恢复正常灌注。
8.灌注的桩顶标高应比设计桩顶标高高出1m,以保证桩顶混凝土强度,量测灌注混凝土顶面标高时,因泥浆上浮孔内泥浆密度增大,注意正确判断混凝土顶面和泥浆层,并认真核对设计混凝土方量和实际灌注方量,避免出现短桩事故。
9.灌注过程中要求施工方如实记录灌注过程、导管埋置和拆管计算,避免出现漏管断桩事故。
10.灌注过程中应将孔内溢出的水和泥浆引流至适当地点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六、结语
钻机定位后必须稳定牢固,不得有轻微摆动现象。河流中心或靠近河流中心钻孔灌注桩施工必须测量河淤深度,加深护筒,确保成孔质量。灌注混凝土时,导管提升操作不可太多太快,避免出现断桩。灌注混凝土时,如果出现大量超方现象,要考虑到是否有扩孔问题,为下部测桩提供参考依据。灌注混凝土应该连续施工作业,否则无法保证灌注桩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