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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无形式上的民法但有事实上的民法,已成为通说。但这些传统法律中的民事情节是如何存在和体现的?在近代又经历怎样的变化?借鉴“活法”理论,从法律文化角度解读“中国传统法律民事情节”的多元表现形式,应该抛弃法仅仅是国家成文法的观点,并通过“传统法律民事情节”在近代冲突与整合的变化来展现中国近代真实存在的民法,找寻其中的可适性和活法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