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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青海省经济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地方政府的行为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但由于地方政府特殊存在,在某些方面地方政府还存在阻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情况。通过对青海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分析,提出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应有的政策选择。
关键词:地方政府;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青海省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31-0121-02
引言
地方政府在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已为许多学者所研究,但笔者注意到,研究者较少从省域方面深入分析各具特色的地方政府在履行政府职能时,如何兼顾经济发展和协调发展。因此,笔者选取具有经济落后和民族特点鲜明的青海省作为研究对象,对青海省地方政府在区域协调发展过程中的政策选择进行研究。
总体上来说,各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是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与本地区的资源承载力相适应,保证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充分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通过“和而不同”的分工协作,良性互动,提高地区经济总体的竞争力,实现经济总体效益最大化[1]。由于青海省是多民族地区,民族特点十分鲜明,青海省的经济体是各民族地区区域经济有机耦合而成的整体,所以青海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不仅包含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内容,还必须包含省内各民族县区之间的协调发展。
一、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地方政府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参与者,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着制定区域经济增长的目标、完善经济运行机制、确定资源开发顺序、调节各种经济活动等职能[2],青海地方政府还具有协调各民族县区经济、政治关系的作用。众多研究者的结论表明地方政府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宏观调控市场经济发展。1978年以来,以市场化为中心的改革,使地方政府在宏观调控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更加有所作为,很多地方政府经历了从“无为而治”到“有所作为”的转变。地方政府在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经济体制条件下,以矫正、改善市场机制内在问题为目的,政府干预和干涉经济主体的活动。
2.提供公共产品、进行制度创新。公共物品是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公共物品越充足,市场运行成本越低。西方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公共产品由代表公共利益的地方政府来提供[4]。通常情况,公共产品需要政府直接投资或出面计划,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地方政府要保证对中央投资的公共产品予以配合,提供有关条件,因地制宜地实施地方政策,努力提供地方的公共产品。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的深化,社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逐渐扩大,所以地方政府承担的任务日益加重。就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而言,地方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建立区域环保机制和补偿机制,协调流域、区域环境保护问题,保证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4]。
3.协调地区内、地区间经济关系。地区内的协调主要是疏通、理顺本地区的经济关系,指导和协调本地区内行业的调整、改组和联合,解决部门和地区之间难以互相协商的重大经济矛盾,组织协调当地的生产流通,搞好重大生产条件的衔接和调度。地区间的协调就是要打破地区封锁,大力推动跨省、市、区之间的区域经济合作。
二、青海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问题
青海省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历史上形成了多民族聚居的情形,省内有汉、藏、回、土、撒拉、维族、蒙古、哈萨克等民族,由于地理、历史、民族等原因,人为的形成了各自的“小经济系统”,使得青海省形成了许多阻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问题。近年来,青海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省内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所以地方政府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非协调性加剧。由于自然环境、历史基础、文化以及近年来重点开发区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的影响,青海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无论从经济总量、人均水平还是从经济密度进行比较,这种差异都是显著的,而且差距处于不断扩大趋势。2010年,仅西宁市GDP占青海省总GDP的46.52%,而玉树州、黄南州、果洛州三地的GDP总和只占总GDP的7.11%。同时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也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每个地区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都远远高于农牧民人均纯收入。
改革开放以来,青海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总结经验,遵循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在实践中探索前进,不断调整经济结构,推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取得一些明显的成效。从1991—2010年,三次产业结构由23.92∶39.71∶36.35调整为10∶55.1∶34.9。期间,青海省在加强农牧业基础地位的同时,工业化进程加快,依托资源优势,实施资源开发和转换战略,形成了具有青海资源优势的特色工业体系,工业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提高,2010年达55.9%,工业成为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各州地相比较来看,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结构层次相对较高。因此,西宁市的经济增长速率明显高于玉树州,长此以往导致的结果就是,西宁市越来越发达,而玉树州与西宁市的经济差距则越来越大。青海省各地区的产业结构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经济结构不合理。
2.非协调性成因分析。首先,区位优势、政策导向,是青海省域经济发展出现非协调性的主要原因。区位优势和政策导向,使经济布局与人口分布失衡,带来区域间人均收入差距扩大。仅占全省面积1%的西宁市,人口占全省的36%,拥有全省46%的经济总量,是经济总量最低果洛州的33倍。人口和经济分布的不均衡,直接的结果是地区差距过大,区域间非协调性增强与矛盾凸显。其次,市场的逆向调节加大了区域差距。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认为,理想状态下市场经济有一种促使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趋于接近的趋势[3]。当前青海省所面临的情况却是,所有的紧缺的人才和资金聚集在西宁市及海东地区,而不是按市场充分流动条件下所描述的那样向经济不发展的地区流动,从而造成更大的差距。最后,地方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时的不均等造成了区域差异的加剧。
三、青海省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政策选择
从中国区域经济运行的推动主体角度上看,政府行为是区域经济的主体推动力,即中国的区域经济带有明显的“政府本位推动的经济”色彩[4]。地方政府作为地区利益主体,其经济发展政策的选择将对整个地区和区域经济长远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影响和引导作用,青海省的地方政府在履行政府职能时应本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选择适宜青海特点的政策。
1.健全和完善青海市场机制。区域经济形成发展过程,是以市场为基础进行资源配置的过程,因此,市场的力量是基础性的、作用是无可比拟的。但市场作用的发挥是以发达的市场、完善的市场体系为条件的。青海市场建设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因此,地方政府必须把精力较多地投入到市场法规、市场秩序、市场规划等建设上,以尽量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解决市场不能解决或成本过高的问题,在已经出台的区域政策中,许多应该用数值指标做出规定的地方没有明确指标,而更多的地方使用的是文字表述方法,使之具有很大的操作弹性,缺乏政策应有的约束力,在已经出台的“意见”、“通知”和部门领导人的讲话中,含糊表达用语更多,使政策的执行过程具有很大的不准确性。
2.清理各类部门限制、封锁性政策。地方的经济发展政策要按符合不符合市场规律为标准清理各类法规文件,逐步取消一切妨碍区域市场一体化制度与政策规定,统一税收优惠政策、招商引资政策,防止各地间在税收优惠、土地批租、财政补贴等方面出台超国民待遇的政策,使区域内的各类主体享受同等待遇,避免恶性竞争的发生。
3.健全和完善青海省区际合作机制。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首先要在区域间关系上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机制。全省的发展是个整体,各区域在产业分布上不能趋同,但也不能自成一体,需要加强区域间经济联系,提升全省作为整体的竞争优势和经济效率,避免重复建设、相互封锁,健全和完善青海省内区际合作机制。区域经济合作实质上是各区域生产要素在更大地域空间范围内实现优化组合,通过各个区域之间的专业化分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和比较优势。青海省地区间的区域合作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4.促进公共产品均等化。如今,地方政府越来越认识到基础产业部门应适度超前发展,可以消除经济发展中的“瓶颈”[5],青海政府更应该在公共产品均等化上努力做到公平。
总结
地方政府在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的政策选择将该区域甚至周边区域的长远发展起到重要影响和引导作用,青海省地方政府应本着促进省内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选择适宜青海特点的政策。就青海省社会经济特点,地方政府应在健全和完善市场机制、清理各类部门限制、封锁性政策、健全和完善青海省区际合作机制以及促进公共产品均等化等方面有所作为。
参考文献:
[1] 陈栋生.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J].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7,(5).
[2] 孙久文,叶裕民.区域经济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 万兴亚.政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依据研究[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7).
[4] 厉敏萍,熊璋琳.试析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地方政府创新的路径选择[J].改革与战略,2011,(3):118-120.
[5] 史永进.论新经济下政府经济职能的重新定位[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6).[责任编辑 吴明宇]
关键词:地方政府;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青海省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31-0121-02
引言
地方政府在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已为许多学者所研究,但笔者注意到,研究者较少从省域方面深入分析各具特色的地方政府在履行政府职能时,如何兼顾经济发展和协调发展。因此,笔者选取具有经济落后和民族特点鲜明的青海省作为研究对象,对青海省地方政府在区域协调发展过程中的政策选择进行研究。
总体上来说,各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是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与本地区的资源承载力相适应,保证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充分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通过“和而不同”的分工协作,良性互动,提高地区经济总体的竞争力,实现经济总体效益最大化[1]。由于青海省是多民族地区,民族特点十分鲜明,青海省的经济体是各民族地区区域经济有机耦合而成的整体,所以青海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不仅包含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内容,还必须包含省内各民族县区之间的协调发展。
一、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地方政府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参与者,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着制定区域经济增长的目标、完善经济运行机制、确定资源开发顺序、调节各种经济活动等职能[2],青海地方政府还具有协调各民族县区经济、政治关系的作用。众多研究者的结论表明地方政府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宏观调控市场经济发展。1978年以来,以市场化为中心的改革,使地方政府在宏观调控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更加有所作为,很多地方政府经历了从“无为而治”到“有所作为”的转变。地方政府在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经济体制条件下,以矫正、改善市场机制内在问题为目的,政府干预和干涉经济主体的活动。
2.提供公共产品、进行制度创新。公共物品是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公共物品越充足,市场运行成本越低。西方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公共产品由代表公共利益的地方政府来提供[4]。通常情况,公共产品需要政府直接投资或出面计划,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地方政府要保证对中央投资的公共产品予以配合,提供有关条件,因地制宜地实施地方政策,努力提供地方的公共产品。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的深化,社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逐渐扩大,所以地方政府承担的任务日益加重。就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而言,地方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建立区域环保机制和补偿机制,协调流域、区域环境保护问题,保证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4]。
3.协调地区内、地区间经济关系。地区内的协调主要是疏通、理顺本地区的经济关系,指导和协调本地区内行业的调整、改组和联合,解决部门和地区之间难以互相协商的重大经济矛盾,组织协调当地的生产流通,搞好重大生产条件的衔接和调度。地区间的协调就是要打破地区封锁,大力推动跨省、市、区之间的区域经济合作。
二、青海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问题
青海省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历史上形成了多民族聚居的情形,省内有汉、藏、回、土、撒拉、维族、蒙古、哈萨克等民族,由于地理、历史、民族等原因,人为的形成了各自的“小经济系统”,使得青海省形成了许多阻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问题。近年来,青海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省内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所以地方政府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非协调性加剧。由于自然环境、历史基础、文化以及近年来重点开发区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的影响,青海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无论从经济总量、人均水平还是从经济密度进行比较,这种差异都是显著的,而且差距处于不断扩大趋势。2010年,仅西宁市GDP占青海省总GDP的46.52%,而玉树州、黄南州、果洛州三地的GDP总和只占总GDP的7.11%。同时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也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每个地区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都远远高于农牧民人均纯收入。
改革开放以来,青海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总结经验,遵循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在实践中探索前进,不断调整经济结构,推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取得一些明显的成效。从1991—2010年,三次产业结构由23.92∶39.71∶36.35调整为10∶55.1∶34.9。期间,青海省在加强农牧业基础地位的同时,工业化进程加快,依托资源优势,实施资源开发和转换战略,形成了具有青海资源优势的特色工业体系,工业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提高,2010年达55.9%,工业成为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各州地相比较来看,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结构层次相对较高。因此,西宁市的经济增长速率明显高于玉树州,长此以往导致的结果就是,西宁市越来越发达,而玉树州与西宁市的经济差距则越来越大。青海省各地区的产业结构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经济结构不合理。
2.非协调性成因分析。首先,区位优势、政策导向,是青海省域经济发展出现非协调性的主要原因。区位优势和政策导向,使经济布局与人口分布失衡,带来区域间人均收入差距扩大。仅占全省面积1%的西宁市,人口占全省的36%,拥有全省46%的经济总量,是经济总量最低果洛州的33倍。人口和经济分布的不均衡,直接的结果是地区差距过大,区域间非协调性增强与矛盾凸显。其次,市场的逆向调节加大了区域差距。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认为,理想状态下市场经济有一种促使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趋于接近的趋势[3]。当前青海省所面临的情况却是,所有的紧缺的人才和资金聚集在西宁市及海东地区,而不是按市场充分流动条件下所描述的那样向经济不发展的地区流动,从而造成更大的差距。最后,地方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时的不均等造成了区域差异的加剧。
三、青海省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政策选择
从中国区域经济运行的推动主体角度上看,政府行为是区域经济的主体推动力,即中国的区域经济带有明显的“政府本位推动的经济”色彩[4]。地方政府作为地区利益主体,其经济发展政策的选择将对整个地区和区域经济长远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影响和引导作用,青海省的地方政府在履行政府职能时应本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选择适宜青海特点的政策。
1.健全和完善青海市场机制。区域经济形成发展过程,是以市场为基础进行资源配置的过程,因此,市场的力量是基础性的、作用是无可比拟的。但市场作用的发挥是以发达的市场、完善的市场体系为条件的。青海市场建设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因此,地方政府必须把精力较多地投入到市场法规、市场秩序、市场规划等建设上,以尽量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解决市场不能解决或成本过高的问题,在已经出台的区域政策中,许多应该用数值指标做出规定的地方没有明确指标,而更多的地方使用的是文字表述方法,使之具有很大的操作弹性,缺乏政策应有的约束力,在已经出台的“意见”、“通知”和部门领导人的讲话中,含糊表达用语更多,使政策的执行过程具有很大的不准确性。
2.清理各类部门限制、封锁性政策。地方的经济发展政策要按符合不符合市场规律为标准清理各类法规文件,逐步取消一切妨碍区域市场一体化制度与政策规定,统一税收优惠政策、招商引资政策,防止各地间在税收优惠、土地批租、财政补贴等方面出台超国民待遇的政策,使区域内的各类主体享受同等待遇,避免恶性竞争的发生。
3.健全和完善青海省区际合作机制。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首先要在区域间关系上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机制。全省的发展是个整体,各区域在产业分布上不能趋同,但也不能自成一体,需要加强区域间经济联系,提升全省作为整体的竞争优势和经济效率,避免重复建设、相互封锁,健全和完善青海省内区际合作机制。区域经济合作实质上是各区域生产要素在更大地域空间范围内实现优化组合,通过各个区域之间的专业化分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和比较优势。青海省地区间的区域合作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4.促进公共产品均等化。如今,地方政府越来越认识到基础产业部门应适度超前发展,可以消除经济发展中的“瓶颈”[5],青海政府更应该在公共产品均等化上努力做到公平。
总结
地方政府在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的政策选择将该区域甚至周边区域的长远发展起到重要影响和引导作用,青海省地方政府应本着促进省内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选择适宜青海特点的政策。就青海省社会经济特点,地方政府应在健全和完善市场机制、清理各类部门限制、封锁性政策、健全和完善青海省区际合作机制以及促进公共产品均等化等方面有所作为。
参考文献:
[1] 陈栋生.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J].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7,(5).
[2] 孙久文,叶裕民.区域经济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 万兴亚.政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依据研究[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7).
[4] 厉敏萍,熊璋琳.试析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地方政府创新的路径选择[J].改革与战略,2011,(3):118-120.
[5] 史永进.论新经济下政府经济职能的重新定位[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6).[责任编辑 吴明宇]